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是保护森林公园、林场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其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负责辖区内的规划管理、资源保护等工作,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二是拟订辖区内的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预案,负责辖区内的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一切林业业务工作;三是协助编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四是拟订辖区内的项目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五是完成区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财务室、保护管理科、四方碑管护站、杉木岩管护站、湿地保护管护站。至2021年末,在编在职人员8人,退休职工20人、遗属2人,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的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517.47万元,支出总计517.47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89.38万元,上升63.4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森林防火物资的购买。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17.47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89.38万元,上升63.4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森林防火物资的购买。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7.47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17.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38万元,增长63.4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森林防火物资及病虫害防治药品购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6.44万元,增长48.51%。主要原因是病虫害防治药品购买, 其中:基本支出517.47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7.4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9.38万元,增长63.4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购买森林防火物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7.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38万元,增长63.4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森林防火物资及病虫害防治药品购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6.44万元,增长48.51%。主要原因是病虫害防治药品、森林防火物资的购买,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7.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38万元,增长63.4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森林防火物资及病虫害防治药品购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266.44万元,增长48.51%。主要原因是病虫害防治药品购买。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5.95万元,占16.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6万元,增长21.9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2)卫生健康支出11.02万元,占2.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年初预算无变化。
(3)农林水支出410.24万元,占79.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2.67万元,增长160.35%,森林防火物资及病虫害药物购买的增加,及防火工作任务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0.25万元,占1.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年初预算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7.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3.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7万元,增长4.9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不足,按规定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解决,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4.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5万元,增长10.9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印刷森林防火物资宣传资料等相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7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一是我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处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使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相对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主要根据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接待。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主要根据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接待。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购置费0.00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9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宣传、森林防火检查、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我处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使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相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5万元,下降0.17%,主要原因是我处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使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相对下降。
4. 公务接待费0.89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我处一直以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用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我处一直以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用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15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7.3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7万元,减少35%,主要原因是上级林业行业组织培训次数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本部门未开展绩效目标自评。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开展绩效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7712606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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