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141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渝财农〔2025〕4号)精神,现将2024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政策
国家公益林、地方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实行相同补偿补助标准,且随国家规定动态调整,2024年补偿补助标准为16元/亩。2024年实施补偿补助范围为:国家公益林、无林地外的地方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林主按照合同承担管护责任的将补偿补助资金支付给林主;林主不能履行管护责任的,经林主签字同意,由其管护责任受托人按照合同承担管护责任的,将补偿补助资金支付给管护责任受托人;林主不能履行管护责任又不愿意委托他人管护的,不予支付补偿补助金。林权有争议的,待争议调处结束后,再实施补偿补助。林地林木发生流转或地权林权分离的,按双方协议约定实施补偿补助。
二、认真开展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工作
2024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面积按照林草湿数据重新确认,全区补偿补助总面积228.1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32.36万亩、地方公益林140.73万亩、天然商品林55.01万亩,并已分解到乡镇(街道),请你们立即开展此项工作,尽快将2024年度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兑付到林主或管护责任受托人。
﹙一﹚工作步骤和方法。
1、落实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面积。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林草湿数据重新确认的公益林、商品林小班图表和林主林权证等资料,将补偿补助面积落实到每个林主,填入“武隆区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公示表”,再由村(居)民小组选择当地人流相对集中的一至多个场所张贴公示10日以上(须盖政府公章)无异议后,汇集填入《武隆区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面积落户确认表》。
2、落实管护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将商品林采伐限制政策及管护责任宣传到户后与林主或管护责任受托人签订《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合同》。
3、收集补偿补助资料。收集直补所需林主或者管护责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第二代)、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账号、管护委托书、补偿补助公示表(含公示照片)、补偿补助面积落户确认表、补偿补助合同等要件。
4、审核和资金发放。各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后,填报《武隆区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发放清册》,经区林业局复核确认后,通过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将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直补到林主或管护责任受托人。
﹙二﹚相关要求。
1、时间要求。2025年2月底前完成补偿补助面积分解落实到户工作;2025年3月1日-3月20日完成补偿补助公示、确认、补偿补助合同签订、补偿补助资料收集整理、乡镇(街道)审核上报等工作;2025年3月21日-3月31日,区林业局复核,反馈乡镇修改、再公示、上报;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20日,区林业局建立直补账户(银行卡)号,银行代发直补到户。
2、两个原则。
(1)坚持政策落地原则。对参与此项工作的基层人员进行业务和政策培训,对广大农户进行政策宣传,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保持社会稳定。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在分解落实小班补偿补助面积时,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小班中的林主户数、面积等必须经过公示后确认。
3、做好纠纷调解工作。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直补到户是天保工程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是一项惠农工程,涉及面大、政策性强、工作难度高,具有广泛的社会性,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般纠纷处理不出村,林权纠纷处理不出乡镇,要杜绝信访事件的发生。林权有争议的,待争议调处结束后,再实施补偿补助。林地林木发生流转或地权林权分离的,按双方协议约定实施补偿补助。
4、补偿补助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保存。
(1)资料收集。收集林主或者管护责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第二代)号、补偿补助公示表(含公示照片)、补偿补助面积落户确认表、补偿补助合同(包括委托书)、补偿补助发放清册等要件。
(2)资料分类。补偿补助面积确认类——根据林草湿数据重新确认的公益林、商品林小班图表和林主林权证等资料,将补偿补助面积落实到每个林主的登记资料、公示资料、补偿补助面积确认表归为补偿补助面积确认类;合同类——签订的补偿补助合同(包括委托书);补偿补助金发放类——包括补偿补助金发放清册、审核审批文件。
(3)资料报送及保存。包括林主或者管护责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第二代)、公示资料、补偿补助面积确认表、补偿补助合同(管护责任委托书)、补偿补助金发放清册、乡镇审核文件等相关资料。报送及保存的资料为字迹清晰、签字完整、加盖鲜章的纸质件(另报电子件)。将资料整理装订成册后报区林业局一份,由乡镇(街道)长期保存一份。
5.其他事项。
(1)“一卡通要求”。即一户或一名农户的补偿补助资金银行卡统一为一张,按区财政局要求统一以农委“地力补助”兑付卡为准。
(2)直补到户要求。一是已划到户的山林,其补偿补助必须兑现给林主,不能由其他人代领(如确需代领,必须完善委托等相关手续);二是经林农书面同意不直补到户的集体林地可由村(居)民小组账户接受补偿补助金,但其资金使用应与相关权利人商定后形成方案且由乡镇(街道)政府建立资金使用监管制度。
特此通知
附件:1.武隆区2024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一览表
2.武隆区2024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公示表
3.武隆区2024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发放清册
4.武隆区2024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发放清册汇总表
5.武隆区2024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考核不予兑现清册
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
2025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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