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工作。承担政务督办、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等工作。牵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职工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修复新闻宣传工作、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工作,监测、处置涉林舆情工作。承担林业信息化和大数据运用、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行业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党组织和群团建设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承担全区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林业、草原、湿地、石漠化防治等生态建设的综合性政策建议。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承担信访稳定和林权纠纷调处等相关工作。
(三)财务计划统计科。拟订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区级以上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协调落实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资金。负责劳动工资、行业统计、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下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四)行政许可科。承担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承办法律法规授权的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组织协调指导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五)生态修复科。承担森林、草原、湿地和石漠化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国土绿化有关政策措施,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承担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种质资源库建设。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林业、草原、湿地、石漠化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林业区域合作、对口支援和招商引资工作。
(六)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科。拟订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草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林地、草原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以及草原资源的发展和保护。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评估。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相关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涉及林业、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农村林业、草原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七)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工作。承担全区风景名胜区、水利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遗产等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公园的审核建议。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地项目相关工作。
(八)应急管理科。拟订和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等相关工作。
(九)行政执法科。依法开展林业执法工作,对全区涉林行政案件进行查处。依法开展森林火灾行政案件的查处;对林、草、湿地的征占用、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林木种子种苗行为、木材经营单位、加工用材单位和木材市场、贮运木材货场、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陆生野生动物的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负责全区涉林有关路检、路查工作;依法查验木材运输、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等证件和调运的林木种子种苗质量检验证明,制止和查处违法运输等行为;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承担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执法工作,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开展涉林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衔接工作,对调查后应立刑事案件的及时依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协助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依法行使全区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十)重庆市武隆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为林业发展提供病虫防治保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法规宣传和全区主要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培训和监测预报工作,建立监测预警体系;编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方案,指导防治单位或个人及时开展防治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森林植物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及检疫执法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重庆市武隆区林木种苗管理站。管理林木种苗,促进林业发展;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林木种子法规和政策;拟订组织实施林木种子苗木发展建设规划;承担监督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及林木种子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等具体事务性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负责种苗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的收集、交流以及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重庆市武隆区湿地保护中心(重庆武隆芙蓉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为湿地保护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提供技术保障。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开展湿地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等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重庆市武隆区国有白马山林场(重庆市武隆区白马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保护管理国有白马山林场,促进林业生态发展;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育保护森林资源,承担辖区内限额采伐管理、森林火灾预防扑救、林业有害生物防(除)治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白马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建档、科研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重庆市武隆区国有仙女山林场、重庆市武隆区阳水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保护管理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促进林业生态发展;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育保护森林公园生态环境和各类森林资源,严格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拟订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预案,负责辖区内林木限额采伐管理、森林防火预防扑救、林业有害生物防(除)治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等工作;协助编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负责辖区森林体验(康养)和自然教育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区总林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林长制日常工作,加强综合统筹协调,定期向本级林长报告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