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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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MB150194XK/2019-0014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19-08-30 [ 发布日期 ] 2019-08-30

重庆市武隆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武隆委发〔20192号)要求,我单位名称由重庆市武隆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变更为重庆市武隆区科学技术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相关制度建设。

3、牵头推进全区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4、负责编制区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5、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6、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承担引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宣传等工作。

7、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负责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承担全区科技保密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8、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区、人才强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技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机构改革后,重庆市武隆区科学技术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核定机关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下设正科级事业机构科技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领导职数1名。现实有在职职工11名(其中:行政人员6名、机关后勤1名、事业人员4名),退休职工6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24.13万元支出总计289.13万元,2018年结余35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11.30万元、下降39.46%,主要原因是减少众创空间经费、专利补助经费、双高企业及科技型企业奖励、科技特派员表彰经费等。支出减少246.30万元、下降46.00%,主要原因是减少众创空间经费、专利补助经费、双高企业及科技型企业奖励、科技特派员表彰经费等。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24.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13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8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45万元,占76.59%;项目支出67.68万元,占23.41%。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余35万元,主要是涪陵对口帮扶资金5万元未支付、R &D资金30万元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4.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1.30万元、下降39.46%。主要原因是减少众创空间经费、专利补助经费、双高企业及科技型企业奖励、科技特派员表彰经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94万元,增长21.31%,主要原因是因新进人员增加经费、调资增加的人员经费等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221.45万元,占76.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2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定额公用经费、基本工资及各项津补贴的增加等;项目支出67.68万元,占23.41%,较预算数减少3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8年R&D资金和涪陵对口帮扶资金结转到2019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1.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6.14万元,较上年增加13.8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定额公用经费、基本工资及各项津补贴的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4.71万元、津补贴28.28万元、奖金19.48万元、伙食补助2.78万元、绩效工资7.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4.21万元、职业年金5.6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3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9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2万元、住房公积金8.53万元、医疗费2.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37万元、抚恤金1.08万元、生活补助12.51万元、医疗费1.45万元;公用经费55.30万元,较上年增加32.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增加,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7.9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60万元、印刷费2.11万元、水电费0.95万元、邮电费3.67万元、物业管理费0.16万元、差旅费11.89万元、维护费0.26万元、会议费1.57万元、培训费1.33万元、公务接待费2.04万元、劳务费1.10万元、工会经费2.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万元和其他交通费8.84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5万元,与上年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实施公车改革后,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减少;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万元,主要用于下乡调研、扶贫、参加市上重要会议等因公出行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9万元,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公务接待费2.04万元,主要用于市科技特派员来武隆开展服务和上级部门来武隆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决算数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及公务车购置,保有公务用车1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60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30批次,260人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46元,车均维护费1.8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3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32.89万元,上升146.76%,主要原因是我局2018年增加人员,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其他交通费等相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5个,涉及支出预算100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5个,涉及支出决算67.68万元,2018年R&D项目经费结转到2019年。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邮箱:770413923@qq.com  联系电话:023-77729129

   



附件下载:

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2018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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