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全区工业发展、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企业布局调整;拟订全区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微型企业、非公企业的发展规划、年度指导计划等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的合法权益,协调减轻企业负担。统筹全区微型企业培育发展。
2.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产业及工业企业、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发展趋势态势、运行情况的预测监测和统计分析,发布相关产业信息,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调控目标和措施建议;指导和推进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
3.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物资的生产组织和救援药品及物资调度工作;负责履行天然气充装、灌装和天然气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的安全管理职责;承担区境内城市门站以内城镇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履行区境内民爆物品储存的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履行页岩气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职责;负责电力、城镇天然气、盐业、民用爆破器材、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的行业管理和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电力管网设施保护工作;协调通讯线缆设施保护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
4.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级强制性节能产品、能效标准、能耗标准;负责贯彻实施全区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的政策措施,开展和推进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工业节能规划、计划;负责全区工业节能统计监测;按照节能法,指导、检查、考核工业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指导协调工业企业节能管理,牵头推动工业节能节水;组织实施工业节能监察执法工作。
5.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技术改造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业外商投资项目核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内资)确认;研究、制订全区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全区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组织工业领域重点新产品开发、高新技术应用和传统产业提升;指导和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协调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实施。
6.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产业、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牵头推动污染企业环保搬迁和关闭工程,实施重点工业企业升级改造;制定本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指导和督促电力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广清洁生产技术运用,实施电力绿色调度;指导和督促工业企业(工业园区)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督促供电企业对因环境违法被责令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采取停、限电等措施;指导督促工业园区(含工业集聚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7.负责全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有关职责。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业化融合,发挥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和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信息化建设、应用平台的共建共享和整合融合。
8.负责全区军民融合和国防信息化动员相关工作职责。
9.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企业经济管理人才的建设规划和培训实施;负责推进全区工业企业培训体系建设。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承担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会务、文秘、信息、宣传、督办、接待、机要、保密等日常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规范化建设;负责机关综合目标管理、综合治理、健康卫生、法制建设、业务学习培训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征集件的办理等工作。
2.组织人事科。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务、劳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财产登记、管理、采购等工作;负责机关科室目标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工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工作。
3.政策法规科。贯彻执行有关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的合法权益;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改革重组;负责本系统及本委的信访工作;制定本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指导和督促工业企业(工业园区)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电力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广清洁生产技术运用;指导督促工业园区(含工业集聚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4.经济运行科。负责拟订全区工业企业经济运行年度调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经济、非公经济指标的收集、统计、上报工作;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负责工业企业年度目标考核评价和督查工作;承担全区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统计分析、预测监测的责任;提出近期调控目标、措施和建议;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经济管理干部、企业干部和职工的培训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开展融资工作;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的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各类所有制企业负担监督管理等工作。
5.规划投资科。拟订工业、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产业、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工作,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牵头推动污染企业环保搬迁和关闭工程,以及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负责全区工业技术改造、信息化项目核准和备案;研究、制订全区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全区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储备工作;负责国家和市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管理;负责科技扶持项目的管理;负责工业外商投资项目核准;负责对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内资)的确认;负责楼宇产业园发展和中小企业基地建设工作;负责项目论证、推荐及验收工作;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国际、国内经济技术协作;指导协调中小企业对外经济合作;承担区军民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6.企业发展服务科。贯彻落实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工作;负责培育各类民营市场主体;承担中小企业维权投诉工作。编制微型企业发展规划及创业投资促进计划,指导全区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开展创业培训及微型企业孵化工作。
7.应急管理科(行政许可科、执法队)。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物资的生产组织和救援药品及物资调度工作;负责履行天然气充装、灌装和天然气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的安全管理职责;承担区境内城市门站以内城镇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履行区境内民爆物品储存的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履行页岩气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职责;负责电力、城镇天然气、盐业、民用爆破器材、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的执法检查和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电力管网设施保护工作;协调通讯线缆设施保护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实施电力绿色调度;督促供电企业对因环境违法被责令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采取停、限电等措施;督促供电企业对因环境违法被责令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采取停、限电等措施。
8.信息化和大数据科。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指导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管理;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负责国防信息化动员等日常工作。
(三)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851.74万元,支出总计1851.7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6.62万元,增长69.1%,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2万元;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776.09万元;三是年末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52.39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798.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2.91万元,增长64.2%,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2万元;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722.38万元,减少防疫保障应急物资储备194.16万元、民营经济发展7万元、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工作1万元、原乡镇企办室非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及医疗0.3万元、“四上企业”培育及统计工作10.34万元、重庆智博会租车2.4万元,增加重大新产品研发39.45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207.55万元、建设中路158号(鸿楼)拆除7.63万元、第二批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8万元、第三批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450万元、“四上企业”升规奖励250万元、安全技术支撑服务项目2万元、第18届高温超导体论坛1.72万元、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3.3万元、乡村振兴特色绿色产业发展专项39.6万元;三是年末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52.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8.03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3.71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850.4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809.02万元,增长77.7%,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2万元;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77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0.45万元,占41.6%;项目支出1,079.97万元,占58.4%。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39万元,下降97.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重大新产品研发结转39.45万元、防疫保障应急物资储备结转8.18万元,涉密项目结转4.7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51.7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56.62万元,增长69.1%。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2万元;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776.09万元;三是年末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52.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8.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2.91万元,增长64.2%。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2万元;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722.38万元,减少防疫保障应急物资储备194.16万元、民营经济发展7万元、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工作1万元、原乡镇企办室非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及医疗0.3万元、“四上企业”培育及统计工作10.34万元、重庆智博会租车2.4万元,增加重大新产品研发39.45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207.55万元、建设中路158号(鸿楼)拆除7.63万元、第二批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8万元、第三批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450万元、“四上企业”升规奖励250万元、安全技术支撑服务项目2万元、第18届高温超导体论坛1.72万元、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3.3万元、乡村振兴特色绿色产业发展专项39.6万元;三是年末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52.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2.84万元,增长55.6%。主要原因是调整追加了基本支出增加227.0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15.82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3.71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9.02万元,增长77.7%。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2万元;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776.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5.23万元,增长60.2%。主要原因是调整追加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39万元,下降97.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重大新产品研发结转39.45万元、防疫保障应急物资储备结转8.18万元,涉密项目结转4.76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39.45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45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重大新产品项目增加39.4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59万元,占1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74万元,增长37.4%,主要原因是工业园区管委会改革有6名人员调入我委,增加了此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45.87万元,占1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1.47万元,增长907.7%,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项目增加207.55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7.63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3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建设中路158号(鸿楼)拆除项目增加7.63万元。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94.13万元,占6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9.38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其他制造业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32.75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5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工业园区管委会改革有6名人员调入我委,增加了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0.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95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工业园区管委会改革有6名人员调入我委。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公用经费5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03万元,下降43.7%,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俭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运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8万元,下降39.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1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2022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9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安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5万元,下降22.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能不用车尽量不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5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车辆修理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0.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及周边其他区县单位到我单位调研考察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3万元,下降86.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6万元,下降73.8%,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和人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5.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4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6万元,下降81.9%,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减少会议的召开。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2万元,增长103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次数和时长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8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03万元,下降43.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7项,涉及资金1079.9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3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王珊 (023-77726033)。
附件:1.2022年决算公开表
2.2022年整体绩效自评表
3. 2022年项目绩效自评表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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