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1730/2024-0001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成文日期 ]
  • 2024-07-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7-29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经济信息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4年上半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日期: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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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4年上半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案件类别 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罚款金额
(单位:元)
处罚依据条款(法律责任条款) 案情概述 备注
1 武隆经信罚字[2024]第1号 液化石油气 重庆市武隆区港丰液体燃料有限公司 500元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 “日、周、月”安全检查记录混乱,周检查人员签字不合规,无入户安全检查记录、监控视频记录无法调取
2 武隆经信罚字[2024]第2号 电力 重庆市武隆区汇丰电力有限公司 2000元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2月20日重庆市武隆区汇丰电力有限公司在未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且工人未取得高空作业证电工证等证书的情况下,安排工人进行废旧电线拆除作业
3 武隆经信罚字[2024]第3号 液化石油气 武隆区富源液化气经营部 2000元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未将我委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向高层建筑提供瓶装液化气行为如实向配送人员通报并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4 武隆经信罚字[2024]第4号 电力 湖南省中南桥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500元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和第一百零二条 在6月8日,该公司架设线缆塔钢绳时,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与35kv三平线安全隐患,导致出现三平线停电
5 武隆经信罚字[2024]第5号 天然气 重庆市武隆区民生燃气有限公司 10000元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和第一百零二条 2024年4月22日至4月25日,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联合市安委办对你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明查暗访,5月28日,市安委办反馈检查结果,重庆市武隆区民生燃气有限公司涉嫌重大事故隐患:1.CNG装卸系统未设置防止装卸用管拉脱的联锁保护装置;2.商业灶具普遍无熄火保护装置,安全检查时未进行书面告知用户隐患及整改措施,《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表》无灶具是否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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