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武隆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22日
武隆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依法控辍、家庭尽责、部门合作”的原则,落实责任,细化任务,严格履职,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优化实施巩固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适龄儿童不失学辍学。
三、工作机制
(一)坚持登记报告工作机制。区教委督促学校规范建立学生学籍和变更手续,完善学生信息。每期开学,学校要会同公安、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逐户开展排查,全面摸清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建立适龄儿童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对疑似辍学学生按要求及时上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要与学校建立学生入学、辍学情况相互通报机制。对不及时报告和通报情况的,由区控辍保学领导小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区教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加强宣传教育,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对疑似辍学学生经多次动员一周内仍不返校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下达《限期复学通知书》,教育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专班继续劝返。对两周内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下发《行政处罚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改正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
(三)建立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依法治教轨道,教育、公安、民政、人社、司法等部门要建立完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学校要及时掌握学生动态,一旦发现学生出入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不健康娱乐活动场所,要及时教育劝阻学生,并向综治、工商、公安、文化等部门书面反映,责成相关主体拒绝接收未成年人。严厉打击针对儿童青少年群体的威逼利诱、欺压强制等涉黑涉恶行为,团区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及时为需要帮助的学生提供相应帮助,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四)筑牢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机制。“双线”:政府线即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教育线即区教委—学校—班级—科任教师。“四包”:政府线即区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干部包户;教育线即区教委领导包学校,学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级,科任教师包学生。“双线”互动,形成工作合力。
(五)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机制。要把学习困难学生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和完善关爱机制,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通过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辅导,采取积极有效的教育方法,帮助学习困难、行为偏差学生取得进步。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坚决制止以学生品行差、学业差为理由随意中止学生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六)健全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各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注册在校生学籍,及时核清标注学生去向,做好跟踪和建档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学校学生实际一致。将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孤儿、单亲家庭和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等作为重点监测群体,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作为重点监测时段。对未报到注册或无故旷课的学生要列入疑似辍学学生并建立台账,及时与区教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合力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七)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全程管理机制。推动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户口登记和依法打击侵害留守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等工作。区教委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主体、属地责任。各学校要对留守儿童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建立在校农村留守儿童档案,逐一登记其父母外出务工和监护人变化情况,每季度更新一次,对无故旷课的,要及时登记、劝返复学,并书面报告区教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健全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机制。建立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区教委、区残联要指导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完善无障碍设施,为残疾学生平等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创造无障碍校园环境。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对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严格制订“一生一案”,认真落实“全年80学时”工作要求,让每一名残疾少年儿童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并给予更多的、更温馨的关心关爱。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教委、区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区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的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区教委、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各学校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把控辍保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各自职能职责,确保全区控辍保学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区教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宣传力度,让家长了解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意义和辍学造成的危害,树立不送子女上学违法的法律意识。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树立雇佣未成年人违法的法律意识,在社会形成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区委宣传部要统筹全区报、台、网等媒体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和控辍保学工作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三)严格督查考核。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作为对乡镇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把控辍保学作为教育督学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督导,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建立控辍保学约谈、通报和奖励机制,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督导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未按照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由区领导小组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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