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教师进修校,教委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研学基地:
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意见》(教基〔2022〕5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的通知》(渝教基发〔2016〕33号)和《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行走山水间•武隆大课堂”研学旅行实施方案〉的通知》(武隆委发〔2022〕13号)精神,对各学校组织开展“行走山水间·武隆大课堂”研学旅行活动提出如下管理要求。
一、精心开发研学旅行课程。学校要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情区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区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市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课程体系。学校与基地(机构)要多向整合研发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思政研学课程,让学生通过观察、发现、分享,实现学思结合、知行合一。
二、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活动时间,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的通知》(渝教基发〔2016〕33号)中要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每学年安排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的总时间不少于5天,高中一、二年级每学年的总时间不少于7天”的规定,各校要将研学旅行活动作为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的重要形式之一,统筹灵活安排“行走山水间·武隆大课堂”研学旅行时间。
三、严格规范研学旅行管理。学校分年级或班级列出研学旅行时间,与家委会一道从教育部门命名的研学基地中遴选线路、课程,从具备研学资质的旅行社中遴选承办方,审定研学方案、确定研学线路、签订研学协议、开展研学活动等,家委会全程参与研学管理,加大对研学过程的监督。学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参与原则。
四、严格规范研学旅行收费。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活动要坚持公开、透明、让利学生的原则,由学校、承办方和家长委员会三方共同核算出行成本,确定合理价格,并告知自愿参与活动的家长、学生,做到专款专用、多退少补。学生研学旅行的费用由学生家长负担,随行教师费用由学校负担。学校会同家委会加强与研学基地、承办方对接,建立家长自筹、基地机构优惠及减免困难学生费用的经费保障机制。严禁学校收取相关费用。
五、有效保障研学旅行安全。学校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研学旅行活动安全有序,做到活动有方案、应急有预案、行前有备案、行中有监管、行后有总结。学校要提前一周将活动方案、安全预案报区教委审核备案。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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