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学生膳食费标准的通知
各中小学:
近段时间以来,物价不断上涨,特别是2019年以来,市场猪肉价格猛涨,造成其他食材也不同程度的上涨,我区现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中采取的“4+X”(小学4+1元、初中4+2元)供餐模式已造成学校难以科学制定搭配适于学生成长所需优质、营养、可口、安全、足量的营养午餐。区教委在调研部分学校和周边区县的实施情况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9月起,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中采取 “4+X”(X代表学生自缴生活费)的供餐模式,学生自缴部分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为扎实推进我区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学生膳食费标准实施工作,确保膳食资金足额使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实施办法
采取“4+X”供餐模式,将国家每天补助的4元与学生缴纳的午餐伙食费“X”元打捆使用,提供一份“两荤两素一汤”的优质、营养、可口、安全、足量的营养午餐;寄宿制学校早晚餐价格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收取。各学校必须多方征求家长、师生意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核算伙食成本,严格控制伙食价格,及时给家长学生算清并结清伙食账。城区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
二、实施要求
(一)严格实施标准,确保学生营养。各校必须参照市教委推荐食谱、食材采购要求,科学制定供餐菜谱,注重营养搭配。饭菜必须本着优质、营养、可口、安全、足量的原则,热菜热饭,搭配合理,营养均衡,保证学生能按时吃到一份完整的午餐。
(二)落实管理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加强学校食堂日常管理,严把食品采购、运输、贮存、配菜、加工、留样、首尝、陪餐等各个环节的相关要求。各个环节必须精细管理,重在落实,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加强食堂成本核算,严把伙食标准,严格控制早、晚餐伙食价格,提高早、晚餐伙食质量,确保学生能在校吃饱、吃好、吃出营养、吃出健康。搞好食堂账务月结算,严禁任何形式的克扣、挤占和挪用膳食资金。往年食堂结余资金应全额用于改善学生伙食质量,不得挪作他用。各乡镇辖区规模较小的学校(村小、教学点)由中心学校统筹兼顾。
(三)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支持。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络、展板、学校集会、班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惠民政策,提高广大师生、家长知晓度。对于这次调整学生自缴部分生活费的收费标准,学校必须充分利用家长会、膳食委员会等形式等广泛征求家长意见,使家长理解调整生活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支持学校工作,推动全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健康、有序实施。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有效实施。区教委将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查、审计工作,严防侵占、挪用学生膳食资金,建立台账,落实整改,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健康、有序实施。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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