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查的通知》(〔2024〕—135)要求,区教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组成2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了专项整治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9月—10月,区教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组成2个专项督查组,在区纪委监委机关的监督指导下,采取“四不两直”,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访师生等方式,聚焦责任落实、资金安全、食品安全、食材采购等关键环节,对全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全覆盖督查,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自6月4日全市召开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以来,各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按照《武隆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围绕食品安全责任落实、食堂财务管理、食品安全、食材采购等四个方面整治重点,制定了整治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开展了排查整治,建立了问题清单,进行了立查立改。截至10月底,发现问题43个,已完成整改39个,未完成整改的4个问题正在序时推进;建立健全了32个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制度;在食材采购、“油改电”“油改气”、教师子女生活费缴纳、食堂条件改善、菜品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了5项“惠民有感”成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视程度还不够。少数学校从会议部署、排查整治、建章立制、食堂管理、财务核算等方面离超常规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差距,把对需要立即整改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比如结余资金化减、挤占资金归垫、食品安全精细管理、膳食质量提升等方面不深入思考提出解决办法,未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方案。
(二)推动力度还不快。少数学校对专项整治政策还把握不准,整治方案不切合学校实际,对“超常规”要求理解不深,把专项整治工作等同于一般性工作,对专项整治四个方面整治重点还不是很清楚,仅认为是一次校园食品安全方面的整治工作。如未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问题清单不完善,整改印证资料不齐全,资料收集不规范。
(三)食堂管理还不精。绝大多数学校“重庆阳光食品”APP中视频直播因欠费无法查看;部分学校食堂流程布局不合理,清洁卫生较差,“三防”设施不完善;留样不规范,留样柜放置在操作间,柜内无温度计,无留样时间、留样数量、留样人等关键信息,留样照片信息上传不全;食材堆放不规范,未离地离墙,堆放较乱;设施设备老旧,无抽油烟机或排烟扇、抽油烟机清洗不到位、油污较重;绝大多数学校未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演练。
(四)财务管理还不严。部分学校食堂财务内控制度不完善、陪餐人员未据实缴纳伙食费、部分教师全月无就餐记录、学期结束未及时结算清退结余伙食费。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10月28日全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超常规”扎实推进下阶段专项整治工作。书记、校长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部署落实;分管校园长要亲自抓、亲自落实,超常规、快节奏、高要求推进,务求取得可感知的整治成效。
(二)全面落实排查整改。各校要深刻汲取2023年“江西工职院鼠头鸭脖”和“云南昆明长丰学校猪肉发臭”等事件血的教训,并结合在专项整治自查、督查、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再次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排查整改,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三)精细食堂日常管理。各校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制度,厘清岗位人员职责,配齐配强管理人员,压紧压实岗位责任,加强《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重庆市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手册》《武隆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等文件的学习培训考核。严把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留样、售卖、卫生等关键环节,确保校园食品安全。严守膳食经费红线,想办法、添措施提升膳食质量,办好“校园餐”。定期开展“家长进食堂开放日”活动,公开食堂加工全过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关注、回应、答复师生、家长及社会对食品安全和膳食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让问题不出校,投诉举报不出区,要牢牢守住食品安全事故、网络负面舆情零发生的“两大”目标任务。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区教委将会同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在区纪委监委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纵深推进专项整治迅速开展校园餐管理监督关键环节自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4〕40号)、《武隆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武教委发〔2024〕131号)、《武隆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武教委发〔2024〕120号)等文件要求,对学校开展情况及自查、督查、审计、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专项整治推进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较突出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责任人;对发现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可疑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处理。
请相关学校于2024年11月29日前将整改情况以正式文件的方式报区教委体卫艺科。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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