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校: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第二批国培市培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2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学员信息表和开班信息表,及时通知学员按要求参培。凡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培的,必须及时反馈,由区教委和学校协调人员更换。更换人员必须提前重新填报推荐名册(填报新学员信息,在备注中注明替换谁),并尽早发到区教委指定邮箱(不直接与培训机构或市教委联系),由区教委统一传市教委处理。各派出学校要明确告知学员必须服从培训单位管理,严格遵守培训相关规定,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所有参培学员培训结束时须认真撰写培训总结,于返校后10天内上交(一般教师交所在学校,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培训总结传电子件至区教委组织人事科)。
特别提醒:学员参培前一般会收到培训机构的电话或短信,要及时与上级下发的项目实施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核对,预防上当受骗财或错过培训时间。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1月19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