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739825035B/2024-00050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7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7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教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中心小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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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中心小学校隶属于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委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负责所在乡镇的成人教育工作,抓好扫盲和巩固工作,推进普及义务教育;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中心小学校内设4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党政办、学生发展与评价中心、教师发展与评价中心、教育服务与保障中心;下辖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中心幼儿园。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14.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7.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6.3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75.40万元,主要是2024年基础绩效奖金和超额绩效经费拨款增加192.7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14.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0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670.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55.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4.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5.1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75.4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61.3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4.08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7.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7.57万元,比2023年增加16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95万元,比2023年增加153.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础绩效奖金和超额绩效经费拨款增加192.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62万元,比2023年增加14.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乡村教师岗位补助11.82万元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6.80万元结转至2024年,主要用于保障乡村教师待遇和学生营养改善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中心小学校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比2023年增加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3年增加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23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2023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3年增加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2.34万元,比上年减少3.75万元,主要原因为学生人数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4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湛凌滟;联系方式:023-77747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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