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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739825035B/2021-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1-02-07 [ 发布日期 ] 2021-02-07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教委本级)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是重庆市武隆区政府的一个职能机构,主要负责对全区的教育教学进行管理、调研,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拟定教育发展规划;研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制定符合区情的各类规章制度,对所辖学校的人事、资产、财务收支等进行全面管理。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本级)”(以下简称“本级”),包括教委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以及全区教育系统项目经费。为了进一步适应预算管理体制要求,本年区教委2个直属事业单位(重庆市武隆区教育考试中心、重庆市武隆区教育信息技术与服务中心(重庆市武隆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纳入教育系统汇总预算公开范畴,将不纳入教委本级预算公开。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无。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1317.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61.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4955.49万元。收入比2020年增加7683.2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专项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1317.48万元,其中:教育21202.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1.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89万元,农林水事务0万元,住房保障 万元17.6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683.2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原因为本年将上级公用经费补助纳入了教委本级代列;其次增加了临时人员工资支出,原因为本年将临时人员纳入了教委本级代列。

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61.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61.99万元。收入比2020年增加3779.08万元,支出比2020年增加210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5.87万元,比2020年减少1209.4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统计单位,本年将教育考试中心和教育信息技术与服务中心纳入了教育系统汇总预算公开,不列入本级进行预算公开。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上级提前下达部分由本级代列);项目支出14326.12万元,比2020年增加4988.5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专项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0.60万元,比2020年减少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接待费2.6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预算专项公务活动的接待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2020年减少4.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财政定额公务用车预算;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五、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8.98万元,比上年增加-8.62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了定额交通费、定额公用经费,在职人员的减少导致工会经费、福利费、教育经费计提数也相应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教育考试中心、教师进修校、教育信息技术与服务中心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4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5.4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326.1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夏奎,电话:023-77724160;李霞,电话:023-77726127

教委本级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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