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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739825035B/2021-00120 [ 发文字号 ] 武教委发〔2021〕120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1-11-19 [ 发布日期 ] 2021-11-23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武隆区教育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武隆区教育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行动方案》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武隆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武隆区教育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11月19日


                              武隆区教育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重庆市武隆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2021〕—50)、《重庆市武隆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序时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武隆食安创建办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创建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理念,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总体要求,以保障师生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全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改善学校食堂条件,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事故“零目标”。

二、创建目标

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加强师生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全面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设备,提升学校食堂硬件条件;全面完成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和乡镇中心校、中学、城区学校以及幼儿园(含民办)“违规行为AI智能识别”全覆盖目标任务,提升学校食堂智慧化管理水平;全面落实部门协同机制,整治校园周边流动摊贩,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行为。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教育系统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区教委特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副组长,教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为成员的武隆区教育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体卫艺科负责具体办公。

体卫艺科牵头负责教育系统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及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基教科负责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财务科负责相关经费的保障;基建科负责学校食堂条件的改善;职成幼特教科负责民办幼儿园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配合做好民办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督导室负责创建工作的专项督导;应急管理科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教育信息技术与服务中心负责学校食堂日常管理、学生营养知识宣传教育、食堂大宗物资的采购、食堂智慧化管理以及设施设备的配备。

四、创建任务

(一)加强创建食安城市宣传。按照《武隆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各校利用校园广播、LED屏、标语、提示语、专栏、讲座、学生集会等载体,加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宣传,确保创建知晓率达85%以上。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以及营养健康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课程,确保每年不少于10课时。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含幼儿园)评选工作,评出10所“武隆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利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开展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的宣传教育活动,举办食品安全与营养知识的演讲比赛或知识竞赛。利用每年6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邀请专家走进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加强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利用团会、队会、班会等活动和校园网络、广播、微信、微博、宣传栏、宣传册等方式,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培养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加强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的培训,每月至少开展1次,每年度不少于40学时,监督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按照《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进一步落实制止学校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学生节约习惯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在全区中小学校中树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新风尚。

责任科室:基教科、职成幼特教科、体卫艺科、教育信息技术与服务中心。

(二)改善食堂基础设施。投入资金347万元,对火炉中学、长坝中学、平桥镇中心小学校、接龙乡中心小学校等9所学校食堂进行新建和改扩建;投入资金135万元,为35所学校增补、更换食堂设施设备;投入资金100万元,完成全区22所自备水学校水质提升项目。通过改造,全区学校食堂硬件条件得到进一步提升,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食堂面积基本能满足供餐需求,功能区布局合理,食堂墙面、地面、餐厅、操作间、库房干净整洁,设施设备配齐率达到100%。

责任科室:财务科、基建科、体卫艺科、教育信息技术与服务中心。

(三)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1.区教委。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目标进行部署、督导和考核,每年与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学校和校(园)长的考核,修改完善《武隆区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的管理,建立学校食品安全日常检查通报机制,每月至少开展1次督查,每学期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1次拉网式的检查,覆盖率达100%,对突出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责任追究。建立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每学期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并依靠当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保障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可控,责任可追。

责任科室:体卫艺科、职成幼特教科、督导室、应急管理科、教育信息技术与服务中心。

2.学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实行校(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定期召开专题会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岗位责任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六不准”“九必须”,认真落实校(园)长每日1次食品安全巡查、学校每周1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食堂管理负责人每周1次食品安全汇报、学校每月1次食品安全会议、每季度1次食品安全培训、每学期1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六个一”履职管理要求。

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四)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1.完成智慧化管理目标。根据《重庆市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慧管理工作方案》,2021年11月底,完成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乡镇中心校、中学、城区学校以及幼儿园(含民办)“违规行为AI智能识别”建设全覆盖;从2022年1月起,重庆阳光餐饮APP中“每日晨检、自检自查、风险隐患管理、原材料管理、陪餐管理”等自律功能模块全部使用。

责任科室及单位:体卫艺科、职成幼特教科、教育信息技术与服务中心。

2.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首尝、留样、售卖、卫生等关键环节、重点节点的管控。食堂大米、面粉、食用油、肉、蛋等大宗物资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各校在区教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畜牧发展中心联合审定的准入商家中定点采购,构建安全、稳定的采购渠道。食品原辅材料储存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建标立卡,食品加工流程科学合理,食品留样专人、专柜、专锁保管,供餐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严格落实陪餐制度,校园长每月不少于4次陪餐,分管校园长、食堂管理负责人每周不少于1次陪餐,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每天参加陪餐活动。

责任科室及单位:体卫艺科、职成幼特教科、教育信息技术与服务中心。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1年11月)。根据全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部署和安排,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制定《武隆区教育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行动方案》,成立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全面启动教育系统创建工作。各校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创建方案中的创建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等拟定学校的创建方案。

(二)行动阶段(2022年3月底前)。区教委、各校根据全区创建总体部署和创建时间节点,认真对照任务表,明确创建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各校要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切实提升学校食品安全软、硬件水平,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的管理,确保完成创建工作目标。各校在创建过程中,应积极、主动汇报创建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按照创建工作要求收集整理相关佐证资料、报送相关材料。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2年9月底前)。对照4月区级中期评估、6月市级初评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限完成整改,迎接国家验收。

(四)迎接验收阶段(2022年10月)。收集整理创建档案资料,2022年9月底前做好迎接国家验收相关准备工作。

(五)巩固提高阶段(长期)。认真总结在创建过程中取得的成效,认真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常态,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六、创建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力量,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各校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以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创建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创建过程中涌现的创新性、实效性和经验性典型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报道,稳步提升学校和社会满意度。

(二)落实工作责任。区教委切实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管责任,履行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职责,加强对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切实加强食堂管理,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严肃创建纪律。创建工作务必要贴近师生需求,贴近校园生活,贴近学校发展实际,创建工作与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反对搞形式主义、“面子工程”和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格规范创建活动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法违规操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干扰督促指导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务实高效,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创建结果真实可信。区教委将按照创建时间节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创建督查,对因创建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创建目标未按期完成或通过验收后不能持续巩固创建标准的学校进行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人。

文件下载: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武隆区教育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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