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739825035B/2021-00109
  • [ 发文字号 ]
  • 武教工委发〔2021〕31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1-07-22
  • [ 发布日期 ]
  • 2021-07-23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教委
  • [ 有性 ]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武隆区学校领导干部梯级培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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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支部:

现将《武隆区学校领导干部梯级培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1年7月22日


                         武隆区学校领导干部梯级培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结构,提高干部素质,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根据区委办《关于印发<加强全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具体措施>的通知》(武隆委办发(2020)18号),结合实际,特拟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教育工作的论述,坚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忠诚,着眼坚定信仰深化理论武装,适应时代需要提升能力素质,努力建设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学校领导干部队伍,提高全区学校管理水平,推动全区教育可持续发展,为成功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全市特色教育示范区和“一区两群”区域教育中心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总体目标:通过挂职锻炼、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干部梯级培养,加强学校校级、中层干部后备队伍建设,强化管理考核,提升管理能力,培养选拔一批能担当武隆教育发展重任的优秀年轻干部。

二、培养范围及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校级干部、中层干部、优秀青年教师,区教委机关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优秀职工。

三、培养方式

(一)挂职锻炼

1.上派挂职。每年从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选派一批校级或优秀中层干部到教委机关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每年从乡镇中小学幼儿园选派一批校级或优秀中层干部到教委机关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挂职锻炼。

2.下派挂职。每年从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城区学校选派有潜力、能吃苦、肯干事但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职工到乡镇学校挂职锻炼;每年从城区学校选派中层以上干部到乡镇学校挂职锻炼。

3.外派挂职。每年选派一批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到山东济南和对口帮扶我区的涪陵区、南川区以及四川乐山市相关学校挂职锻炼。

4.学校处室挂职。学校每年选派一批优秀青年教师到本校或捆绑发展学校处室挂职锻炼。

(二)专题培训

1.校长任职资格、提高及研修培训。每年选派学校优秀中层干部参加相应层次的校长任职资格培训;选派学校校级干部参加校长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培训和其他相关培训。

2.访问学者项目和卓越校长工程项目培训。按市区组织部要求选派优秀学校干部参加“西部之光”“三峡之光”访问学者项目培训;按市教委要求选派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的优秀校长参加卓越校长中新合作项目培训。

四、名额及条件

(一)名额预设

上派挂职在教委及机关科室每年3-6人;城区学校每年挂职10-15人,挂职学校为武隆中学高中部、初中部,实验中学,实验小学本部、实验小学凤溪校区,实验二校,示范幼儿园,江北幼儿园,凤溪幼儿园。异地外派挂职根据协议的名额大约10人。下派挂职每年2-3人。学校处室挂职根据学校规模确定,规模较大、年轻教师较多的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每个处室遴选1-2名优秀教师(含一定比例的女教师);规模小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遴选优秀年轻教师到相关处室挂职锻炼。专题培训名额根据队伍建设需要和上级相关培训指标确定。

(二)总体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执教、科学育人。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业务素质。

3.身体健康。

(三)具体要求

挂职教委机关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城区学校、异地交流挂职,原则上要求为在职校级干部或优秀中层干部,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年龄要求校级干部45周岁以下,优秀中层干部40周岁以下;下派任职干部,原则上为机关及直属单位中层干部或特别优秀的职工,城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年龄45周岁以下;挂职学校处室,原则上要求35周岁以下的后备干部或优秀教师。参加专题培训应符合相关推荐条件。

五、时间及人选确定

学校处室干部挂职时间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选择恰当的时间确定;其余方式培养锻炼干部的具体时间、人员由区教委统一安排或按上级相关文件安排。除外派挂职时间要与对方区县协商外,其余挂职锻炼时间原则上为1年,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可适当缩短或延长。参加专题培训时间按培训文件要求执行。

选派参加培养锻炼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在本方案发布后,除学校处室挂职锻炼和专题培训外,其余层次挂职锻炼由各单位根据干部(教师)个人意愿和培养锻炼的工作要求,研究提出推荐人选,书面向区教委组织人事科推荐。组织人事科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教育党工委会研究确定培养人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学校要从全区教育大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做好选派年轻干部参加培养锻炼工作。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区教委在干部调整任用过程中注重在培养锻炼过程中发现的优秀年轻干部,注重选拔使用有培养挂职经历、表现突出的后备干部。

(二)优化学校干部结构。一是年龄结构。学校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培养配备要注意老中青结合。原则上校级领导班子中40岁以下干部应占一定比例,校级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中35岁以下干部应不低于20%。支持大胆任用30岁以下年轻干部。二是性别结构。学校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要注意选拔任用女干部。中层以上干部中必须有女干部,学校领导班子在5人以上的原则上应至少有1名女干部。三是学历结构。推动学校干部学历提升,2025年学校领导班子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到85%以上,其中中学达到100%,小学幼儿园达到75%以上。注重培养锻炼研究生学历的优秀年轻干部。

(三)严格考核管理。对选派培养锻炼干部的管理,由区教委组织人事科、派出学校和接收单位共同负责,以接收培养锻炼的单位为主。选派干部培养锻炼期间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未经区教委同意,派出单位不得擅自将选派干部召回安排工作。派出单位要做好选派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好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接收单位要加强对挂职干部的教育管理,严格要求。同时对挂职干部应有明确分工,使他们在挂职期间有岗有责,能够较好地履职和锻炼。选派干部挂职锻炼期间,其人事关系、职称评定、岗位竞聘、工资福利待遇等由原单位负责。锻炼半年以上只转党组织关系,锻炼一年以上由接收单位负责年度考核。在岗位竞聘、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原单位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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