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校,直属事业单位和机关科室:
为扎实开展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切实减轻全区中小学教师负担,着力构建中小学教师减负长效机制,进一步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渝委办发〔2020〕42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发〔2021〕10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切实做好全区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教师的本职工作是教书育人,如果教师承担过多过重的非教育事务,将明显影响教师专业发展和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成效。各单位特别是教委机关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把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列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实抓好《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附件1,以下简称《减负清单》)的学习宣传和执行落实工作,真正做到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
二、落实减负措施,严格自查审批
区教委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减负清单》的相关要求,及时向区委政府汇报,协同区级相关部门,切实落实减负责任。
(一)统筹规范减负事项。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要协同区级相关部门,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报表填写工作、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4类减负事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查找梳理本领域教师减负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严格执行自查审批。除教育部、市教委和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安排的相关事项外,区教委单独或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涉及4类减负事项的,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必须在开展前严格对照《减负清单》进行自查,符合要求的,方能按相关程序开展实施。特殊情况下应先向区教委组织人事科申报,经区教委领导审核同意后方能实施。
(三)如实填报减负台账。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在4类减负事项工作开展后应填报《武隆区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重点任务台账》(附件2),于每双月10日前以电子件形式报送至区教委组织人事科。
(四)健全举报督查机制。区教委建立中小学教师减负信息反馈、部门会商、线索核查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落实专人及时受理涉及中小学教师负担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主动和有关单位沟通,督促其及时纠正。对于学校、单位和教师普遍反映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增加教师负担的突出问题,提请区委、政府进行督查督办。
三、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氛围
2021年,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已经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情况纳入对区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区教委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积极主动性,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协调推进教师减负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2021年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保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的程序和期限符合规定,努力为中小学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营造更加良好环境。
附件:1.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2.武隆区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重点任务台账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