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739825035B/2020-01711
  • [ 发文字号 ]
  • 武教委发〔2020〕165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0-12-17
  • [ 发布日期 ]
  • 2020-12-21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教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深化拓展教育系统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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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深化拓展教育系统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校、幼儿园(含民办园):

根据《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化拓展教育系统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武教委发〔2020〕120号)的具体要求,2020年11月21日—12月10日,区教委组织对我区教育系统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督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本次检查督查单位共61个,包括中学11所,小学26所,幼儿园(含民办园)23所,特殊学校1所。发现的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教育资助(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方面。一是绝大部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保安、保洁等临聘人员生活费挤占学生膳食补助。二是部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及社保挤占学生膳食补助。三是部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有超编现象。四是部分学校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食堂成本并在食堂中列支,如油改气项目。五是部分学校将不属于食堂列支的费用在食堂中列支,如兼任教师工资、杂工工资、宿管人员工资等;少数学校教职工食堂单独核算,而食堂工人工资、燃料、水电等全部记入学生食堂,此问题已于2020年11月整改到位。六是部分学校教师与学生同一个食堂同菜不同价。七是个别学校未按时将学生生活费划拨到食堂账户。八是少数学校教职工食堂与学生食堂分离,但未单独核算。九是按照规定,学前和高中学校事业收入的3%部分应用于学生资助,但从账面上反映,多数学校未落实到位;十是食堂账务处理不及时,未进行收支每月结转,不能完整反应食堂的收支结余情况。

    (二)学生食堂物资采购方面。一是个别学校未按《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学校后勤管理人员轮岗交流的通知》(武教委发〔2020〕98号)进行后勤人员岗位调整。二是部分学校食堂供应商比选方案不完善、资料收集不完整、会议记录不全、邀请参选商家和谈判流程、谈判内容不清晰,中选结果未进行公示。三是少数学校重要岗位人员未执行回避制度。  

(三)铺张浪费教育资金方面。个别学校校长办公室超面积,目前已整改。

二、整改要求

(一)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把民生专项行动纳入当前重点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党委(支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专门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在2020年1月8日前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结合实际积极主动采取有针对性、时效性、全局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有效整改到位,确保民生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三)建立健全机制,狠抓制度建设。根据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对已制定相关制度,且已有制度对现实工作仍有指导价值的,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对已有制度但已经不适应现实工作需要的,及时废止或修订完善;还未建立和完善相关规范制度的,要结合实际,在坚决查处和纠正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力度。区教委将采取适当方式,联合区纪委监委机关、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相关部门持续对全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逐步建立完善民生监督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有效而且在教育系统长期保持良好态势。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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