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739825035B/2020-01708
  • [ 发文字号 ]
  • 武教委发〔2020〕140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0-12-01
  • [ 发布日期 ]
  • 2020-12-09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教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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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武隆区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

武隆区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确保我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安发〔2020〕60号)《重庆市武隆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武隆防发〔2020〕5号)要求,区教委定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在全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学校(园)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

区教委成立全区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督导工作。

组  长:黄锋(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委主任)

副组长:李世君(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委副主任)

成  员: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应急管理科,由陈玉合兼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及推进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人员密集场所严防严控措施。

1﹒各校(园)要组织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各校(园)重点围绕容易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易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校(园)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在场所显眼位置张贴《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告知书》(详见附件1)。

(二)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

1﹒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各校(园)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和校园周边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2﹒针对全国两会、市(区)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要结合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冬春防火工作特点,组织专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风险评估,督促落实“六加一”火灾防范措施(即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承诺书签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检测、油烟道清洗、全体员工集中培训,建立3分钟内到场处置火灾的志愿消防队),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

3﹒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校(园)要分时段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开展校园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各校(园)要组织对校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教职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和采取临时查封等措施。

2﹒各校(园)要将消防车通道、消防站、消防水源等公共基础设施,纳入校(园)规划并组织实施。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四)集中开展校园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深入开展校园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管理,落实电动车火灾防范措施,发现并消除动态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推动技术防范措施的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广大师生电动车火灾防范意识。

(五)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1﹒联合住建、电力等部门加强对学校新建项目中电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

2﹒各校(园)(特别是高寒地区学校)严禁在冬季违规使用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和烧柴取暖等行为,避免师生因违规取暖导致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

3﹒各校(园)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或中介技术服务机构,为学校提供电气防火检测服务。

4﹒推广技术防控手段,推动具有一定规模的校(园)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动校园重点场所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六)纵深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各校(园)要继续紧盯高层建筑消防用水、消防车道、可燃雨篷及防盗网、用电用气和消防安全意识,持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六大”行动,研究出台长效整治措施,坚持综合治理,确保整治成效。

2﹒冬春期间,有高层建筑的学校(武隆中学高中部、职教中心)开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检测发现的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全面解决消火栓供水问题。

(七)持续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各校(园)要扎实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治理行动,切实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问题。2020年底前,要全面完成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工作。要结合学校老旧改造,完善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2﹒联合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管理机制,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冬春期间,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对确不能清理完毕的,要推动列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

(八)加强“小火亡人”火灾防控。

1﹒各校(园)要协同配合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持续开展以“三清三查”(“三查”即检查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检查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准备工作是否到位。“三清”即清理居(村)民楼院疏散楼梯、走廊、前室等公共区域可燃杂物,清理居(村)民楼院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违规存放充电问题,清理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问题)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校园周边、临街商铺夹层违规住人排查整治,整治一批突出火灾隐患、清退一批违规住宿人员、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人员。

2﹒要加强对师生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指导帮助查找消除火灾隐患,宣讲安全用火用电、逃生自救等常识。

(九)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各校(园)要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教育系统“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并在元旦、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活动。要扎实推动消防宣传“进校园”工作,充分发挥当地消防救援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作用,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参观体验,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教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师生火灾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

2﹒各校(园)要利用校园电视、广播等传媒手段,开设消防宣传专栏、展板、橱窗等定期开展主题消防宣传。要利用户外视频幕墙等社会媒介,刊播消防公益广告,提示广大师生关注消防安全,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要利用QQ、微信、短信实时向师生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并组织开展优秀作品评选活动,切实激发师生参与消防工作热情。

3﹒对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安保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要督促学校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推出适合不同人群的教育培训内容,加强线上消防培训。

4﹒各校(园)要建立消防安全“吹哨人”制度,畅通96119热线,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师生、家长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措施

(一)精准研判施策。各校(园)要专题研判一次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实际,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及时调整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制定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在组织自查自改、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校(园)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检查力度。区教委发现学校(园)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监督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深化重点盯办。区教委将认真贯彻《重庆市消防安全督办约谈实施办法》,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学校负责人进行重点约谈。坚持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冬春期间,区教委要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强化社会监督,起到震慑作用,推动隐患整改。

(四)严肃督导问责。区教委将加强对各校(园)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效,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统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加大问题跟踪督办力度,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落地。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15日前)。各校(园)结合实际,分别制发方案、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3月25日)。各校(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校(园)要组织自评,区教委将组织开展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园)要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狠抓工作落实。各校(园)要明确时间节点,每月分析研判,适时召开会议进行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既要认真抓好方案明确的9 项“重点任务”,还要结合学校实际抓好“自选动作”,紧盯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和火灾高风险对象,组织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三)统筹结合,确保工作成效。各校(园)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度重点工作合起来,全面盘点和梳理各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集中攻坚,全力确保年度刚性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告知书

附件: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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