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配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我区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关于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武隆委组发〔2019〕65号)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将2020年乡镇学校公开考试选调在职教职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于后,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公开考试选调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公开考试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一、选调对象及学历要求
一般乡镇学校缺额岗位实行公开考试选调,符合条件的本区教育系统在编教职工均可报名,考试选调工作由区教委和学校共同组织实施。边远地区学校(文复苗族土家族乡中心小学校、后坪苗族土家族乡中心小学校、接龙乡中心小学校、白云乡中心小学校、大洞河乡中心小学校、赵家乡中心小学校)之间及其他学校到边远学校(同上),可由教师本人申请,区教委根据学校需求进行组织调配。
学历要求:乡镇学校考试选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师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选调程序
(一)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选调学校成立由本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的选调工作。
(二)制定选调方案
由选调学校制定选调方案,方案包括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选调原则、选调程序、选调方式、选调时间、拟选调学科及名额、专技岗位层级和等级,对选调对象在专业、特长、经历及年龄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三)报批选调方案
选调学校制定的选调方案须报区教委批准后实施。
(四)选调工作实施
学校根据区教委批复的选调方案实施选调工作,选调前须公开发布包括选调专业、名额、条件和时间等内容的《公开考试选调简章》。选调工作第一阶段为学校组织报名和现场业绩考核;第二阶段为笔试。
三、选调原则及要求
(一)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缺额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专业对口原则。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时,中小学教师连续任教该学科3年及以上,或累计任教该学科5年及以上均可视为专业对口。
(三)宁缺毋滥原则。各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根据所缺岗位对拟聘人员能力的具体要求,实际选调人数可以少于区教委公布的人数或取消选调岗位。
(四)教职工外出选调须持本单位同意外出选调的证明。乡镇中心校所属村完小的教职工外出选调,须持任教学校(村完小负责人签字)和中心校盖章同意外出选调的证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由教育工委管理的干部外出选调须持其所在单位和区教委同意外出选调的证明,选调学校要收回《外出选调证明》。各选调学校对不符合选调条件、无所在单位同意外出选调证明者,一律不予报名。
(五)各类选调、遴选、招聘到学校地教师至少应在原校工作满3年才能参加其他学校的选调。中学教师不能到小学、幼儿园应聘。
(六)为确保各校下学期工作需要(特别是紧缺学科和特殊工作岗位),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外出应聘管理办法,学校同意外出参加在职缺额选调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在编在岗总人数的8%(按渝编办〔2016〕101号精神,超编学校可据实放宽比例)。
(七)选调学校应在空缺岗位限额内自主决定应聘人员岗位等级(应在公开考试选调简章中说明)。若拟聘岗位等级低于应聘人员现聘岗位等级时,应聘人员须在选调报名时作出自愿高职低聘的书面承诺,且高职低聘时间不少于1年。
(八)近三年,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影响恶劣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受区级部门及以上书面通报批评等情形的,不能参加本次选调;凡应参加教师基本功考核和卓越课堂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此次乡镇选调(卓越课堂考核和教师基本功考核是否合格必须提供区教师进修校盖章的证书或证明);违反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及工作纪律的暂行规定》(武教党委发〔2012〕2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武教委发〔2018〕1号)规定的,按相应制度执行。
(九)学校领导人员的直系亲属参加本校的选调,应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
四、选调方式及考核分值比例
对参加考试选调者均采用业绩考核、笔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参加本次考试选调的人员必须参加区教委组织的统一笔试。单项考核内容占总分的比例按统一笔试(100分制)占70%(笔试总成绩为70分,按笔试成绩折算)、业绩考核占30%(业绩总成绩为30分,按业绩考核得分直接计入总分)进行分配。
五、选调时间
报名时按学科类别登记,每位参与选调教师按专业对口原则参加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0年7月15日上午9:00 –下午5:00,参与选调教师在乡镇各选调学校报名。报名时应持本单位同意外出考调的证明、毕业证、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选调学校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参与选调教师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现场验证认定业绩考核分数,由报名者签字确认,同时应收取复印件。教师提供的业绩原件和复印件必须由原学校校长亲自审核并在复印件或原件上签字,盖学校公章。教师提交给原学校审核的业绩材料必须符合本通知和《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各类考核评比业绩认定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否则,原学校校长不得签字盖章,不得纳入业绩考核。业绩考核成绩应在选调学校公示。
(二)《准考证》领取
参加乡镇学校选调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7月17日下午2:00—5:00到区教委组织人事科(218室)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考核
(一)教育教学业绩考核
业绩认定时限范围:2017年7月至2020年7月。
业绩考核细则见《附件6》,业绩考核成绩须在考核结束后在选调学校公示。
(二)笔试
1.笔试内容:①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中学教辅人员岗位,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职教专业学科教师岗位为《综合基础知识》(约占30%)和《教育理论》(约占70%);②报考中学、职教中心文化学科(普通高考、中考及学业水平测试学科)教师岗位,为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原则上为中、高考模拟题)。
2.笔试时间:乡镇教师选调笔试于2020年7月20日上午9:0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学校拟选调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如未达到1:2,根据学校工作实际需求,由选调学校报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七、中聘人员的录用
按考试考核总成绩(总分100)(业绩考核成绩+笔试成绩)
参加选调人员待选调工作结束后应立即返回原学校上班,中聘人员本学期仍由原学校管理,期间如有违法违纪、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懈怠等影响录用的行为,则取消录用资格。中聘人员待本学期工作结束后,持现学校《同意XXX同志到XX学校报到的证明》到中聘学校报到,否则区教委不予调动。
八、聘后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选调的中聘人员一律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学校对其德、能、勤、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试用学校须按程序解除其人事聘用关系,本人自行于当年暑假到缺额选调单位参加选调,如未能中聘则返回一年前工作单位。
九、选调纪律
(一)各学校要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选调工作。
(二)选调人员须诚实守信,对提供虚假报名手续、业绩证明材料和考试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视其情节予以纪律处理。
(三)在选调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地责任,其选调结果无效。
(四)在职教职工选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学校须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十、其他事项
(一)乡镇各学校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考试选调方案报区教委组织人事科审批。
(二)各选调学校的考试选调条件及具体要求等见各校发布的《公开考试选调简章》。凡学校考试选调简章与本通知要求有冲突的,以本通知要求为准。
(三)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由本人带上身份证于2020年7月21日上午10点前到区教委组织人事科申请,教委统一组织专业教师进行查阅。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7月7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