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739825035B/2020-01683
  • [ 发文字号 ]
  • 武教委发〔2020〕65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审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0-06-11
  • [ 发布日期 ]
  • 2020-07-02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教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日期: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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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中小学及幼儿园: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019年7月7日起施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武隆区教育系统2020至2024年五年轮审规划方案》(区委教育工委第56次会议通过)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区委教育工委第57次会议研究,决定对武隆中学等24个单位接受2020-2021学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审计回访,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

(一)离任审计学校4所。白马中学、接龙乡中心校、文复乡中心校、白云乡中心校。

(二)任中审计学校6所。武隆中学、羊角镇中心校、庙垭乡中心校、大洞河乡中心校、土地乡中心校、沧沟乡中心校。

(三)审计回访学校14所。长坝中学、平桥中学、土坎中学、实验小学、桐梓镇中心校、平桥镇中心校、仙女山镇中心校、凤来乡中心校、浩口苗族仡佬族乡中心校、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中心校、黄莺乡中心校、江北幼儿园、示范幼儿园、特殊学校。

二、审计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二)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和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

(三)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五)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

(六)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七)办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八)本单位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九)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

(十)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情况;

(十一)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三、完成时间

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审计工作。具体到各校开展审计工作时间以审计通知书通知为准。

四、资料准备

(一)履行财经管理职责和经济责任的个人述职书面报告(请各相关单位参照武教委发〔2016〕21号中述职报告提纲撰写);

(二)任期内单位的工作总结和单位的基本情况;

(三)按任职期限清理所在单位的债权债务清单,库存物资盘点清单,结算的财务报表,编制的会计汇总表,资产负债及损益表,任职期内单位的所有会计凭证、账簿、另存册的凭单、报表、财务预算(计划)书、财务决算表及会计电算化软件等会计信息资料和业务统计资料及其相关文件、资料等;

(四)学校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工会法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以及各项内部管理规定和内控制度等;

(五)任职期内的经济目标责任书和尚在执行中的经济合同书、协议书及其附件等;

(六)任职时和离任时办理财务交接的有关财务资料和手续;

(七)重大工作成绩、奖励或重大经济损失、处分的有关文件或说明材料;

(八)任期内《重要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情况统计表》(样表见会计群共享);

(九)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好自查整改工作,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做好迎审准备。

(二)各单位务必于6月30日前,将校长任期内履行财经管理职责和经济责任的个人述职书面报告、任期内单位的工作总结及单位的基本情况、任期内《重要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情况统计表》等资料的电子件压缩打包后通过钉钉传区教委审计。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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