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0〕3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暑假时间安排
(一)暑假放假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三年级除外)7月11日起放暑假;高中一、二年级7月19日放暑假;初三、高三年级全体学生在中考、高考结束后即刻离校。公办幼儿园原则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执行;民办幼儿园在做好疫情防控及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自行确定放假时间,但不得超过7月25日;中职学校参照普通高中学校放假时间执行。
(二)2020年秋季开学时间。教职工8月29日返校,8月30—31日报名注册,9月1日正式开学行课。
各中小学校要继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放假规定,任何学校不准提前或延后放假。
二、全面做好暑期安全工作
各中小学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和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完善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做足、做细、做实。
(一)加强疫情安全防控。各学校要按照市、区县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结合地区和学校实际,把暑期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要教育师生在暑假期间自觉遵守政府提出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各项要求,增强防控意识,保护自身安全,维护社会安定。要告知每一位学生家长,做好暑期孩子在家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二)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各学校放假前要对师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中暑、防食物中毒、防触电、防雷击、防交通事故、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暑假期间,学校要安排班主任每周与学生家长联系1次,提醒家长注意加强防溺水等安全监管。要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家校沟通,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发现问题要早干预、早治疗。
(三)强化校园安全检查。中小学放假前要对校园开展以防火、防盗、防汛为主的安全大检查,汛期要重点注意危旧校舍和校园及周边地灾隐患点,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维护校园清洁卫生。各项目学校(包括假期校舍维修)要针对高温汛期施工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要建立校领导牵头的假期值班护校制度,落实好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完全小学以上的学校必须安排人员全天候值班,其他学校也要确定护校人员,每天要对校园及周边进行巡查,同时将值班安排情况上传办公室和应急管理科。健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联动机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三、科学指导暑期学习生活
各学校要针对学生年龄段特点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一)合理布置暑假作业。创新学生暑假作业的内容与形式,鼓励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加强知识与生活、与社会的联系,强化思维能力培养。坚持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严格控制每天的作业量,禁止题海战术。
(二)科学指导暑期作息。引导学生加强自主管理,合理安排暑期作息时间。指导学生制定暑期生活计划,对学习、锻炼、休息、参加各种活动以及家务劳动等做出合理安排。同时,做到绿色上网、文明上网,自觉抵制不良信息。
(三)鼓励参加社会实践。指导学生在遵循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参观访问、操作体验等,增强爱国情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培养健康卫生习惯。指导学生掌握卫生家庭、健康生活的要求与方法,养成膳食营养、讲清洁爱卫生的好习惯,特别注重科学用眼,切实保护视力。
(五)关注特殊群体学生。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残疾儿童及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假期活动,开放、利用各种资源,对留守儿童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
四、认真做好下期开学准备
(一)做好疫情防控准备。继续夯实防控基础,强化相关人员风险排查,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技能培训,做好应急准备和演练,严格境外师生管理,精心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指导教师学习备课。教师在假期中要加强思想政治和教育教学业务学习,进一步了解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树立科学育人观。科学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开学前至少提前做好一至二周教学设计。指导高中教师加强新课标、新教材学习,确保新学期教学计划全面落实。
(三)切实做好招生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2020年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幼儿园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广泛宣传招生政策,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及时化解招生矛盾和老百姓的疑虑,坚决杜绝因招生而引发不稳定事件。特别是城区学校要在暑假期间认真组织招生工作,切实完成秋季招生各项工作任务。
(四)做好开学安全排查。秋期开学前,各校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校舍场地、围墙堡坎、设施设备、电气线路等全面开展一次安全大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食堂餐具要进行彻底清洗消毒,为顺利开学提供安全保障。
(五)加大公示监督力度。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前要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课程安排、作息时间表等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开展开学准备督查。区教委将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随访暗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督促学校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为各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学期顺利开学做好准备。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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