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709477041L/2023-0001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3-04-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8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交通运输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交通局关于启用石梁等5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的通告
日期: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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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有效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经重庆市治超办《关于武隆区2022年新建非现场执法点的批复》(渝治超办〔2022〕26号)、《关于武隆区交通局调整2022年新建非现场执法点位的批复》(渝治超办〔2022〕72号)和《关于武隆区调整非现场执法点位的批复》(渝治超办〔2023〕17号),我区将启用石梁等5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动态超限超载检测点),实时采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违法事实和证据,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2023年6月1日9时。

二、动态超限超载检测点位置:

(一)石梁动态超限超载检测点:国道G319线K2327+900M(白马至武隆),检定证书编号:2023042406390,2023042406391。

(二)关口动态超限超载检测点:国道G353线K2003+130M(白马至长坝),检定证书编号:2023031900386,2023031900387。

(三)苟家垭口动态超限超载检测点:省道S529线116+600M(白马至和顺),检定证书编号:2023031900388,2023031900389。

(四)放牛坪动态超限超载检测点:省道S204 线K430+250M(浩口至石桥),检定证书编号:2023042406388,2023042406389。

(五)文礼堂动态超限超载检测点:省道S206 线K388+150M(平桥至鸭江),检定证书编号:2023042406392,2023042406393。

三、违法处罚规定:

(一)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和重庆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治超执法工作的通知》(渝治超办(2022)70号),区交通局将以此检测系统采集的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信息为依据,对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车货总质量超过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对于货车(不含两轴货车)称重检测结果不大于认定标准105%(即超限部分未超过认定标准5%)的,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超过1吨的,每超1吨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二)对检测认定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应自行就近卸载或转载超限货物。

(三)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车辆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应主动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接受处罚,对不主动接受处理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将通过电话、短信、信函或当面送达通知书的方式进行告知,告知后30天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严肃处理。

(四)对货运车辆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收集的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使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违反禁止标线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罚。

四、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处理地址:

处理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单位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柏杨路43号

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023-77782999

特此通告

重庆市武隆区交通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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