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隆区沧沟乡关庙至沧沟公路路面改建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日期: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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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通知书

编    号:

WLQJTJZJ-2023-99

工程名称:

2023年武隆区沧沟乡关庙至沧沟公路路面改建工程

监督单位:

重庆市武隆区交通局

二三十一

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重庆市武隆区沧沟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递2023年武隆区沧沟乡关庙至沧沟公路路面改建工程质量监督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重庆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受理2023年武隆区沧沟乡关庙至沧沟公路路面改建工程的质量监督,建设养护科联系人:陈秋林,联系电话:023-85610052;执法支队联系人:孙世明,联系电话:77721399;质安中心联系人:刘洪吉,联系电话:023-85610059。

附件:2023年武隆区沧沟乡关庙至沧沟公路路面改建工程监督工作大纲

重庆市武隆区交通局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2023年武隆区沧沟乡关庙至沧沟公路路面改建工程

监督工作大纲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况。

2023年武隆区沧沟乡关庙至沧沟公路路面改建工程本项目位于沧沟乡,项目性质路面白改黑,路线分为两段,路段1关庙至沧沟段长4.936km,路段2畜牧中心至卫生院段长0.080km,路线全5.016km。

建设依据:1.重庆市武隆区交通局《关于调整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沧沟乡公路建设计划及资金计划的通知》(武隆交通计[2023]43号)。2.重庆市武隆区交通局《关于2023年武隆区2023年武隆区沧沟乡关庙至沧沟公路路面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武隆交通发[2023]252号)。

(二)主要技术指标

1.  道路等级:农村公路标准

2.  设计速度:15km/h、回头曲线路段设计速度10km/h

3.  荷载等级:公路Ⅱ级

4.  路基宽度:6.5m

5.  路肩宽度:2×0.5m

6.  路面结构:5cm厚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

(三)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表

建设单位

项目分管领导

负责人

业主现场代表

地址

备注

重庆市武隆区沧沟乡人民政府

何申林

陈云峰

任福熊

重庆市武隆区沧沟乡


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表

设计单位

资质等级

设计证书编号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重庆市雄远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公路行业(公路) 丙级

A250006165

武隆区凤山街道锦江竹苑8-809

邓雅凤

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表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主要参建人员

执业证书

证书编号


四川兴洪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经理

傅英

二级建造

川251161706646


技术负责人

李建华

工程师

013001100154


安全负责人

余红

岗位证

川交安C(23)G08406


监理单位及主要监理人员资质表

监理单位

资质

等级

在本项目中

承担工作

负责人

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

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公路工程专业(乙)

总监

宋晓军

监理工程师

JGJ0722817

专监

张兴盛

监理工程师

渝2502014201404261

现场监理

钱金烽

岗位证

渝2016113200315001

(四)项目预算批复:项目总预算为729.0564万元,其中合同价为3486021.26万元

计划建设工期:工期3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12月15日。

二、监督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重庆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建设工程涉及的国家标准或交通运输部等行业标准,现行技术规范、施工规程等技术标准。

(三)经批准的设计文件、补充设计文件和变更设计文件,工程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等。

三、监督周期

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四、监督范围及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监督范围。本工程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范围内的路面、安保工程等。

(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1.质量管理行为检查的基本内容:从业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参建单位合同履行情况、执行质量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转情况以及自检、抽检资料,预防和治理质量管理通病的措施等。

2.施工工艺检查的基本内容:工程施工过程中关键部位、重要工序的规范化操作,防止和治理施工工艺通病的措施等。

3.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的基本内容: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工程实体和外观质量,防止和治理工程实体质量通病的措施等。

、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方式分为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巡视检查三种方式。

(一)综合检查是为掌握项目整体质量,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等进行的全面检查。综合检查应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质量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

(二)专项检查是为深入掌握建设项目的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以及调查质量举报采取的有针对性检查。专项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查验资料或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

(三)巡视检查是为及时了解工程质量动态,对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工程实体外观质量等进行的随机检查。巡视检查应针对薄弱环节,通过查看工程现场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可以提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受监项目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时可不予通知。

(五)检查人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可根据检查情况采取召开检查通报会或下发相关通报文件至有关单位。

(六)在检查工作中提出的整改要求或意见,建设单位必须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并组织复查,同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至检查机构。对通报中明确要求由检查机构复查的,整改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及时通知检查机构进行现场复查。

六、监督检查计划

(一)综合检查按照单位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实施,每年综合检查不少于2次,专项监督检查和监督巡查视情况随机安排。。

(二)在本项目质量监督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质安中心组织向相关单位进行监督工作交底。

(三)在本项目质量监督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质安中心将组织首次综合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监理、施工单位合同履约情况、企业资质、施工单位的主要人员(含“三类人员”)资格、参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立及运行等情况。

(四)在施工过程中,将根据工程施工进展和工程质量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或巡查。

七、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及鉴定工作

(一)路面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单位工程在合同段工程任务完成后,质安中心将按照有关要求抽查工程实体质量、外观质量和审查内业资料,形成工程质量检查意见,并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交工质量检查报告。

(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前,质安中心将对各单位工程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工作,根据检查结果和试运营期间的质量变化,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依据竣工验收结论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工程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三)其他工程专项验收工作

在竣工验收前,由相关单位组织完成档案、环保单项验收意见。

、其它事项

(一)项目参建单位和人员积极配合质量检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绝、阻碍检查。

(二)根据检查工作需要,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提供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辅助人员、交通工具等必要的便利条件。检查人员在现场检查时,有权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生产的文件和资料,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的行为时,有权进行纠正和责令改正,依法建议实施行政处罚。

(三)对现场出现的质量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报质安中心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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