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武隆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武隆府办发〔2022〕64号)、《重庆市武隆区交通局关于印发武隆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细则的通知》(武隆交通发〔2022〕634号)、《重庆市武隆区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长效机制的通知》(武隆交通发〔2023〕137号)、《武隆区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武路长办发〔2023〕5号)要求,区“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农村公路灾毁现场复核暨第三季度“路长制”路况巡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即日起至2023年10月底前,具体时间由各工作组另行通知。
二、复核巡查内容。一是根据各乡镇、街道报送的灾毁路段明细中列入养护工程的项目,逐个点开展现场复核,确认养护工程实施类别和工程量,初步概算投资金额;二是随机抽取辖区内县、乡、村道公路各不少于1条进行“路长制”履职情况及日常养护工作巡查。
三、人员分组
第一组
组长:陈泽建
成员:吴强、曾凡伟、杨文豪
考核乡镇(街道):仙女山街道、火炉镇、桐梓镇、双河镇、沧沟乡、土地乡、后坪乡、接龙乡。
第二组
组长:姜国平
成员:王珣、黄志刚、王媛
考核乡镇(街道):凤山街道、芙蓉街道、羊角街道、江口镇、石桥乡、黄莺乡、文复乡、浩口乡、赵家乡。
第三组
组长:龚翃
成员:钱刚、贺小波、王洪
考核乡镇:白马镇、长坝镇、平桥镇、鸭江镇、和顺镇、凤来镇、庙垭乡、白云乡、大洞河乡。
四、有关要求
1.在复核、巡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
2.本次复核结果将作为养护工程经费补助的依据,区交通局将严格按复核结果,并根据上半年考核情况下达养护工程经费补助计划。
重庆市武隆区“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交通局代章)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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