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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局关于2020年交通法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05-28

市交通局:

我区交通法治工作在市交通局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为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不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树立了良好的交通形象,为我区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市交通局《关于报送2020年交通法治工作总结的通知》(渝交便函2020〕1809号)精神,现将我局一年来交通法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通法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的交通法治工作机制。区交通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行政许可科履行法治建设、法治普及以及执法监管等工作职责。区公路事务中心、区交通行政执法支队也成立了相应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法治监督、协调、保障机制,领导力量得到了加强。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关于加强法治和德治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召开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形式,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和加强法治和德治两手抓的重要指示,要求全体局领导班子成员参会,局机关中层干部、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列席,会上对涉及交通项目、人士安排、重大资金支出等重大事项,按照未位倒序发言的形式进行表态决策,彻底杜绝“一言堂”“拍脑瓜”决策,每一次党委会都形成会议纪要,对每一项决定事项,都进行跟踪督查。

(三)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和制度执行。为有效推进我区交通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我局狠抓了执法队伍建设管理。一是了开展交通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组织资格适格清理工作,保证执法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执法人员管理系统”中及时更新信息,完善管理名册;二是全面推行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救济渠道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公示,严格按照规定出示或佩戴行政执法证件标识、着装、公示执法身份,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对象、类别、结论等信息资料,严格按照规定对执法年度内的执法总体、复议诉讼情况进行公示,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和系统归档保存,统一执行重庆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三是按照市局要求及时送审执法案卷评查,完成了问题整改,带队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交通执法年度考评,提升了我区交通执法水平;四是建立健全了岗位执法职责、执法责任考核、路政巡查、超限检测站治超管理办法等内部规章制度;五是进一步完善了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对执法证件由局职能科室统一管理,落实执法人员规范着装,并建立服装管理制度和着装人员登记台帐;六是对执法车辆实行统一安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统一执法外观建设;七是积极参加市公路事务中心、市交通执法总队、市交通局直属中心、区法制办、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并保证参训人员培训全部合格。

(四)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提升执法效率和水平。主动与区级司法部门、聘用法律顾问对接,深化和完善行政处罚案件的送达、非诉强制执行、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路产路权损害赔偿的诉讼及执行、交通行政执法过程出现的纠纷处置等工作机制,邀请区司法局职能科室、交通局法律顾问对交通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指导,对重大案件进行全程指导,重大处罚决定进行合计审查,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法律文书质量,全年我局实现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双零”目标。

(五)强化一线执法措施、维护正常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路产路权方面一是加强路政巡查,特别是强降雨期间的路政巡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坚持国省干线每日巡查,严厉查处在公路上乱堆、乱占、乱建、乱挖、乱接道等违法行为,对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用地内设置的非公路标志进行清理和规范,对不按规范设置、存在安全隐患的标志标牌一律强制拆除,保护了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完好。三是依靠大溪河固定治超站、江口非现场动态监测点,对G319线、G353线、武务路等路段实行流动治超,严格治超标准,对恶意超载超限行为坚绝强制卸货并予以从重处罚,确保了桥梁、隧道等重要公路设施的运行安全。今年共计查处路政案件137件,其中超限运输案件43件。四是规范路政事项审批许可,切实加强公路用地范围和建筑控制区的管理,今年共审批交通许可事项303件,其中公路事项16件道路运输许可事项192件,水上审批许可95件。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方面:一是加强客运车辆营运秩序监管,落实执法“错时执法”、“定点检查”等措施,加大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和出租车、公交车监管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大打非力度,加强城区重点区域及残疾人车、长期从事非法营运人员等重点对象的监管,开展形式多样的运政法规宣传活动,提醒市民珍爱生命、拒乘黒车,努力营造打非治违良好氛围;三是加大危化品运输车辆、水泥混凝土等重点货运企业的入驻源头宣传监管和路面执法检查,严格落实企业超载“源头”监管措施,全年入驻企业宣传15次;四是启动信用评价加强了维修企业的监管;五是加强驾校和汽车租赁企业的监管。全年共查处道路运输案件678件,其中非法营运车辆23余台次,查处非法营运机动车辆23辆次,其中四轮23车辆次;共查处班线客运车辆违章9台次,查处旅游包车8件,查处违章出租车17辆次。交通工程质监执法方面区交通质监服务中心通过严格的执法措施对施工单位形成强震慑,各参建单位适任人员履约、按图施工、安全管理、隐患整改等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全年开展行政处罚案件14件,查处施工企业12,处罚金9.7水上交通执法方面:今年我区水上交通执法全部归并交通行政执法支队,一年来广大执法人员深入港口、码头、渡口,开展全天候执法监管,尤其是对重点水上工程、乌江重点河段、重点旅游时段落实强力监管措施,全年共查处水上交通案件9件,处罚水运企业4个,处罚金5.21万元,办结率为89%,确保了水运安全秩序的正常可控。

(五)狠抓执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一是结合“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交通宣传月”等一系列专项宣传活动,交通系统执法支队、海事处、运管处、质监事务中心、公路事务中心等单位按照各自的监管执法职能,“各司其职、分线落实”、常规性深入港口码头、站场和交通企业、学校、施工工地对广大交通参与人、经营企业、施工单位持续深入地开展交通法治宣传活动。二是长效落实、纵深推进交通法治宣传,一方面组织交通系统单位参加区上统一组织的集中街头宣传,向群众、发送宣传品、提供法律咨询;另一方面结合行业特点,主要针对管理对象,开展“拦网”式宣传,努力实现行业法规、部门规章的大宣传、大教育、大普及;三是与新闻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引入媒体平台,对“交通法治”进行专题报道;四是利用交通局、客运站两个超大频幕ELD显示屏,开展对涉及的交通法律法规的长期滚动播放,为交通工作营造提供坚强的正确的舆论保障和舆论导向,让“法治交通”深入人心。五是充分运用执法处罚、“黑名单”制度、诚信记录系统等对违法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惩,倡导和鼓励遵守交通法规,做守法守信的交通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一线执法人员不足,缺乏法律专业人才,执法工作有欠缺少数执法队员素质不高,责任心、工作主动性不强。

(二)执法文书需进一步规范。市交通局组织的卷宗评查和交通查评,执法案卷都存在一些瑕疵,需要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进一步规范。

三)执法环境不佳,外部干预大。个别部门配合较差,部分群众法制观念差,违法行为调查取证难,非法运输车查处难取缔难。

四)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宣传形式还比较单一,市民对公路法律法规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还不高,尚需大力营造声势、加大与公安、安监等强力部门的协调,努力提高市民对公路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加强学习宣传,不断增强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的水平;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努力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制度化”的目标;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管理的能力。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学习,通过以练代训、以考带训、以查带训、重点帮扶等多种形式,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强化培训和交流,针对性地提升自身业务素质。

(二)进一步规范完善交通执法机制。逐步完善联合执法、协助执法等机制,提高我区交通行政执法水平,对交通执法中涉黑势力、涉及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对涉及违法违纪的执法人员坚决移送相关机关,全面提升执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开展好道路运输专项执法行动。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开展“超限超载”、“交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机动车非法营运”、“道路运输平安年”、“两客一危专项”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切实推进与公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62号令和国标GB1589,切实保护公路桥梁安全,充分运用交通执法手段,服务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四)全面履行三项制度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执法水平。狠抓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运用好“双随机、一公开”“政务服务+监管”等网络监管系统,全面建立和落实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工程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代查问责

特此报告

附件:2020年全市交通法治工作重点数据统计表

附件

2020年全市交通法治工作重点数据统计表

填报人:杨静  联系方式:  85619857

类别

项目

数量

填报单位

备注

一、

法制

人员

情况

正式在编的持证执法人员

总人数

25

总队、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其中持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人数

25

该类证件由交通运输部监制

其中持有《重庆市行政执法证》人数

20

该类证件由重庆市政府颁发

法制工作人员

7      

三中心、总队

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包括专职和兼职干部

组织开展法治培训

组织培训4期,培训  154  人次

三中心、总队

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指本单位/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的培训类活动

二、

普法

宣传

专项宣传情况

组织讲座 3场次;开展集中宣传48场次、受众774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375份,设置宣传展示资料 7375件次。

三中心、总队

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宪法、党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法治宣传月、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月等各类专项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其中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19场次,283人次

其中民法典学习宣传

7    场次,500   人次

其中企业普法宣传

主动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200家次。

法治理论学习考试

参加法治理论学习考试300人次,参加庭审旁听30人次。

三、

行政

处罚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案件


总队、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公路方面案件

94(路政赔偿)43(超限运输)


道路运输案件

678


水上交通案件

9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案件

14


四、

行政

强制

行政强制措施件数

765

总队、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申请法院执行件数

0


五、

行政

许可

总件数

303

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公路路政方面

16


道路运输方面

192


水上交通方面

95


交通质监方面

(质监站不涉及许可数量)


六、

行政

复议

作为复议机关办理的复议案件

总件数

0

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其中,“责令履行、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总件数

0


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

总件数

0


其中,被“责令履行、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总件数

0


七、

行政

应诉

总件数

0

三中心、总队

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包括行政、民事诉讼

其中,败诉案件件数

0

八、

“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查

累计开展检查 596   次,检查企业/公司 596家。

三中心、总队

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本单位/部门开展

跨部门联合抽查

累计开展检查4次,检查企业/公司15家。

本单位/部门联合交通以外单位开展

九、信用交通建设

实施交通信用惩戒次数

50

总队

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联网查询“红黑名单”次数

政务管理过程中查询“红黑名单”  500  次,触发   0    次。


备注:填报内容需要说明的,填报单位可在备注栏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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