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
我区交通法治工作在市交通局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为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不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树立了良好的交通形象,为我区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市交通局《关于报送2020年交通法治工作总结的通知》(渝交便函〔2020〕1809号)精神,现将我局一年来交通法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通法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的交通法治工作机制。区交通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行政许可科履行法治建设、法治普及以及执法监管等工作职责。区公路事务中心、区交通行政执法支队也成立了相应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法治监督、协调、保障机制,领导力量得到了加强。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关于加强法治和德治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召开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形式,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和加强法治和德治两手抓的重要指示,要求全体局领导班子成员参会,局机关中层干部、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列席,会上对涉及交通项目、人士安排、重大资金支出等重大事项,按照未位倒序发言的形式进行表态决策,彻底杜绝“一言堂”“拍脑瓜”决策,每一次党委会都形成会议纪要,对每一项决定事项,都进行跟踪督查。
(三)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和制度执行。为有效推进我区交通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我局狠抓了执法队伍建设管理。一是了开展交通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组织资格适格清理工作,保证执法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执法人员管理系统”中及时更新信息,完善管理名册;二是全面推行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救济渠道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公示,严格按照规定出示或佩戴行政执法证件标识、着装、公示执法身份,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对象、类别、结论等信息资料,严格按照规定对执法年度内的执法总体、复议诉讼情况进行公示,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和系统归档保存,统一执行重庆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三是按照市局要求及时送审执法案卷评查,完成了问题整改,带队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交通执法年度考评,提升了我区交通执法水平;四是建立健全了岗位执法职责、执法责任考核、路政巡查、超限检测站治超管理办法等内部规章制度;五是进一步完善了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对执法证件由局职能科室统一管理,落实执法人员规范着装,并建立服装管理制度和着装人员登记台帐;六是对执法车辆实行统一安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统一执法外观建设;七是积极参加市公路事务中心、市交通执法总队、市交通局直属中心、区法制办、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并保证参训人员培训全部合格。
(四)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提升执法效率和水平。主动与区级司法部门、聘用法律顾问对接,深化和完善行政处罚案件的送达、非诉强制执行、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路产路权损害赔偿的诉讼及执行、交通行政执法过程出现的纠纷处置等工作机制,邀请区司法局职能科室、交通局法律顾问对交通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指导,对重大案件进行全程指导,重大处罚决定进行合计审查,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法律文书质量,全年我局实现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双零”目标。
(五)强化一线执法措施、维护正常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路产路权方面:一是加强路政巡查,特别是强降雨期间的路政巡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坚持国省干线每日巡查,严厉查处在公路上乱堆、乱占、乱建、乱挖、乱接道等违法行为,对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用地内设置的非公路标志进行清理和规范,对不按规范设置、存在安全隐患的标志标牌一律强制拆除,保护了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完好。三是依靠大溪河固定治超站、江口非现场动态监测点,对G319线、G353线、武务路等路段实行流动治超,严格治超标准,对恶意超载超限行为坚绝强制卸货并予以从重处罚,确保了桥梁、隧道等重要公路设施的运行安全。今年共计查处路政案件137件,其中超限运输案件43件。四是规范路政事项审批许可,切实加强公路用地范围和建筑控制区的管理,今年共审批交通许可事项303件,其中公路事项16件道路运输许可事项192件,水上审批许可95件。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方面:一是加强客运车辆营运秩序监管,落实执法“错时执法”、“定点检查”等措施,加大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和出租车、公交车监管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大打非力度,加强城区重点区域及残疾人车、长期从事非法营运人员等重点对象的监管,开展形式多样的运政法规宣传活动,提醒市民珍爱生命、拒乘黒车,努力营造打非治违良好氛围;三是加大危化品运输车辆、水泥混凝土等重点货运企业的入驻源头宣传监管和路面执法检查,严格落实企业超载“源头”监管措施,全年入驻企业宣传15次;四是启动信用评价加强了维修企业的监管;五是加强驾校和汽车租赁企业的监管。全年共查处道路运输案件678件,其中非法营运车辆23余台次,查处非法营运机动车辆23辆次,其中四轮23车辆次;共查处班线客运车辆违章9台次,查处旅游包车8件,查处违章出租车17辆次。交通工程质监执法方面:区交通质监服务中心通过严格的执法措施对施工单位形成强力震慑,各参建单位适任人员履约、按图施工、安全管理、隐患整改等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全年开展行政处罚案件14件,查处施工企业12,处罚金9.7元。水上交通执法方面:今年我区水上交通执法全部归并交通行政执法支队,一年来广大执法人员深入港口、码头、渡口,开展全天候执法监管,尤其是对重点水上工程、乌江重点河段、重点旅游时段落实强力监管措施,全年共查处水上交通案件9件,处罚水运企业4个,处罚金5.21万元,办结率为89%,确保了水运安全秩序的正常可控。
(五)狠抓执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一是结合“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交通宣传月”等一系列专项宣传活动,交通系统执法支队、海事处、运管处、质监事务中心、公路事务中心等单位按照各自的监管执法职能,“各司其职、分线落实”、常规性深入港口码头、站场和交通企业、学校、施工工地对广大交通参与人、经营企业、施工单位持续深入地开展交通法治宣传活动。二是长效落实、纵深推进“交通法治”宣传,一方面组织交通系统单位参加区上统一组织的集中街头宣传,向群众、发送宣传品、提供法律咨询;另一方面结合行业特点,主要针对管理对象,开展“拦网”式宣传,努力实现行业法规、部门规章的大宣传、大教育、大普及;三是与新闻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引入媒体平台,对“交通法治”进行专题报道;四是利用交通局、客运站两个超大频幕ELD显示屏,开展对涉及的交通法律法规的长期滚动播放,为交通工作营造提供坚强的正确的舆论保障和舆论导向,让“法治交通”深入人心。五是充分运用执法处罚、“黑名单”制度、诚信记录系统等对违法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惩戒,倡导和鼓励遵守交通法规,做守法守信的交通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一线执法人员不足,缺乏法律专业人才,执法工作有欠缺,少数执法队员素质不高,责任心、工作主动性不强。
(二)执法文书需进一步规范。市交通局组织的卷宗评查和交通查评,执法案卷都存在一些瑕疵,需要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进一步规范。
(三)执法环境不佳,外部干预大。个别部门配合较差,部分群众法制观念差,违法行为调查取证难,非法运输车查处难取缔难。
(四)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宣传形式还比较单一,市民对公路法律法规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还不高,尚需大力营造声势、加大与公安、安监等强力部门的协调,努力提高市民对公路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加强学习宣传,不断增强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的水平;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努力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制度化”的目标;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管理的能力。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学习,通过以练代训、以考带训、以查带训、重点帮扶等多种形式,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强化培训和交流,针对性地提升自身业务素质。
(二)进一步规范完善交通执法机制。逐步完善联合执法、协助执法等机制,提高我区交通行政执法水平,对交通执法中涉黑势力、涉及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对涉及违法违纪的执法人员坚决移送相关机关,全面提升执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开展好道路运输专项执法行动。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开展“超限超载”、“交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机动车非法营运”、“道路运输平安年”、“两客一危专项”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切实推进与公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62号令和国标GB1589,切实保护公路桥梁安全,充分运用交通执法手段,服务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四)全面履行三项制度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执法水平。狠抓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运用好“双随机、一公开”“政务服务+监管”等网络监管系统,全面建立和落实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工程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代查问责。
特此报告
附件:2020年全市交通法治工作重点数据统计表
附件
2020年全市交通法治工作重点数据统计表
填报人:杨静 联系方式: 85619857
类别 |
项目 |
数量 |
填报单位 |
备注 | ||
一、 法制 人员 情况 |
正式在编的持证执法人员 |
总人数 |
25 |
总队、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
||
其中持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人数 |
25 |
该类证件由交通运输部监制 | ||||
其中持有《重庆市行政执法证》人数 |
20 |
该类证件由重庆市政府颁发 | ||||
法制工作人员 |
7 人 |
三中心、总队 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
包括专职和兼职干部 | |||
组织开展法治培训 |
组织培训4期,培训154 人次 |
三中心、总队 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
指本单位/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的培训类活动 | |||
二、 普法 宣传 |
专项宣传情况 |
组织讲座3场次;开展集中宣传48场次、受众774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375份,设置宣传展示资料7375件次。 |
三中心、总队 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
宪法、党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法治宣传月、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月等各类专项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 ||
其中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
19场次,283人次 | |||||
其中民法典学习宣传 |
7 场次,500 人次 | |||||
其中企业普法宣传 |
主动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200家次。 | |||||
法治理论学习考试 |
参加法治理论学习考试300人次,参加庭审旁听30人次。 | |||||
三、 行政 处罚 |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案件 |
总队、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
||||
公路方面案件 |
94(路政赔偿)43(超限运输) |
|||||
道路运输案件 |
678 |
|||||
水上交通案件 |
9 |
|||||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案件 |
14 |
|||||
四、 行政 强制 |
行政强制措施件数 |
765 |
总队、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
|||
申请法院执行件数 |
0 |
|||||
五、 行政 许可 |
总件数 |
303 |
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
|||
公路路政方面 |
16 |
|||||
道路运输方面 |
192 |
|||||
水上交通方面 |
95 |
|||||
交通质监方面 |
(质监站不涉及许可数量) |
|||||
六、 行政 复议 |
作为复议机关办理的复议案件 |
总件数 |
0 |
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
||
其中,“责令履行、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总件数 |
0 |
|||||
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 |
总件数 |
0 |
||||
其中,被“责令履行、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总件数 |
0 |
|||||
七、 行政 应诉 |
总件数 |
0 |
三中心、总队 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
包括行政、民事诉讼 | ||
其中,败诉案件件数 |
0 | |||||
八、 “双随机、一公开” |
随机抽查 |
累计开展检查596 次,检查企业/公司596家。 |
三中心、总队 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
本单位/部门开展 | ||
跨部门联合抽查 |
累计开展检查4次,检查企业/公司15家。 |
本单位/部门联合交通以外单位开展 | ||||
九、信用交通建设 |
实施交通信用惩戒次数 |
50 |
总队 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
|||
联网查询“红黑名单”次数 |
政务管理过程中查询“红黑名单”500 次,触发0 次。 |
备注:填报内容需要说明的,填报单位可在备注栏补充。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