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港口、地方航道、水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船舶(含渔船)检验、地方海事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承担行业发展研究,以及有关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的事务工作。
2. 承担港口管理的事务工作。
3. 承担地方航道(不含乌江)管理的事务工作,负责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等航道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
4. 承担全区水路运输管理的事务工作和水路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工作。
5. 承担地方海事管理、船舶管理、防治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船员管理、通航管理等方面的事务工作。
6. 承担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事务工作。
7. 承担地方水上交通安全和应急管理的事务工作。参与行业安全事故和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
8. 承担船舶(含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的事务工作及船舶技术服务工作。
9. 承担重点物资、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紧急和重要军事物资水路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水路运输战备事务工作。
10. 承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港航海事政务服务、行业统计的事务工作。
11. 完成区交通运输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武隆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为重庆市武隆区交通运输委所属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应急管理科、港口运输科;下设银盘应急管理站、白马应急管理站、芙蓉江应急管理站、肖家湾应急管理站。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617.91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8.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9.8万元,收入较2024年减少54.7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6.9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82.2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增加6.79万元,卫生健康收入增加1.02万元,交通运输收入减少63.59万元,住房保障收入增加1.0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617.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3.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8.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6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57.1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减少54.7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6.9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82.24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7.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41万元,比2024年减少5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08万元,比2024年增加26.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比2024年人员经费多预算1人,2025年在职人员五险缴费基数上调,五险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9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99.33万元,比2024年减少82.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减少。主要用于日常航道维护,水上水下施工维护,日常水上港口码头、航运企业安全管理,应急救援船舶维修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5万元,比2024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老旧营运船舶拆解更新项目结余资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与2024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9.42万元,比上年增加2.3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比2024年预算增加1人,福利费和工会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财政拨款项目7个金额250.0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胡祥芝 联系方式:023-77725822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