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关于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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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管理,坚决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结合《区级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武隆委办发〔202115号),现将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规划引领,筑牢绿色生态屏障。一是《武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获得市政府批复,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37.69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743.9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30.60平方公里,并完成了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预留空间,奠定基础。二是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明确全域保护与开发底线,统筹实现规划引领与刚性管控并重。目前,《武隆区沧沟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经武隆区规划初审会2024年第14次初审会初步审议通过,累计完成85个村庄规划。

(二)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统一确权登记、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一是三调成果为基础,抓好三调与相关专项调查成果的融合对接,扎实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积极构建谋划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1基础调查+X专项调查),同时持续开展自然资源动态监测(变更调查、常规监测、日常变更、自然资源监测等)。二是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牵头完善水流、森林、山岭、荒地等自然资源登记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形成权属情况清单和一张图,为有关部门参考利用提供有效基础数据,为全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提供统一的底图。三是编制2024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并做好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整改,有效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督管理水平。四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一住两公项目在土地供应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供应的8宗土地,已全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且调查结果符合相关要求。五是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分类施策处置老车站旧改项目、土坎烟叶项目、仙女山度假区游客集散中心闲置土地共14.7公顷,实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三)严守耕地红线,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一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截至目前,全区耕地现状值72.43万亩,超2035年底线目标3.7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现状耕地50.92万亩,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0.27万亩,守牢我区耕地保护红线。二是会同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组织26个乡镇(街道)围绕退耕还林中生态林与永农重叠、标注恢复属性、现状耕地农业结构调整、现状耕地及退耕还林范围外种植花椒油茶四类线索图斑启动实地举证,共投放举证图斑9670个,覆盖面积13.28万亩。目前已按照总量不减、质量更高的要求拟定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腾退置换方案。

(四)强化矿山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一是科学合理布局开发矿产资源,启动《武隆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调整工作,谋划启动编制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系统梳理资源家底,形成地热、水资源可视化分布一张图。二是推动资源供给与产业布局深度匹配,优化矿产资源供给,成功出让鸭江镇黄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成交价1550.62万元,生产规模51万吨/年。三是加大矿产资源保护力度,严格执行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属地管理责任,严守矿产资源安全底线,2024年共审批压覆矿产57宗,出具审查意见表57份,均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推进建成市级绿色矿山1个,区级绿色矿山1个。四是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整顿和规范全区矿产资源市场秩序,2024年开展部门联合打击非法开采执法行动19次,关停社会加工点7处,拆除生态修复3处,立案查处2处并处罚金6.9万元,正在立案查处2宗。五是根据区政府《研究确定武隆区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资源处置主体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25—7)议定我局为我区建设工程剩余砂石资源处置主体单位,目前我局正在推进对白马航电工程建设剩余砂石资源的处置工作。

(五)持续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赋能绿色发展。一是积极开展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印发了《武隆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打表推进,截至目前,我区共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恢复治理图斑136个、面积150.56公顷。二是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动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形成生态地票,截至目前,共交易生态地票7.7355亩,交易金额155.226万元。三是强化矿山生态修复义务监督检查,配合市局开展了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推动生产矿山企业履行边开采,边修复义务。

(六)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一是及时办理群众举报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局牵头移交的3件群众举报件已全部办结销号。二是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现场督导非煤矿山问题整改,共涉及我区非煤矿山问题项目3个,具体问题7个,其中我局牵头4个具体问题现已整改完成3个,剩余牵头1个具体问题武隆区林岩有限公司彭家湾石场临时采矿过界行为正在整改中。三是做好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共涉及我局牵头2个共性问题,现已完成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共性问题任务整改,待验收销号,剩余牵头1产业布局不合理导致居民反复投诉共性问题正有序推进整改中。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力攻坚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按照精准科学依法原则,坚持统筹兼顾、聚焦民生、举一反三、强化监督、跟踪问效,清单式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打表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加强督察结果转化运用,健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标本兼治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形成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二)牢牢守住耕地红线。进一步细化耕地转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管制措施,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全面实施耕地用途管制,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在市级的统筹下,围绕耕林空间试点改革,持续深化摸底调查,细化相关专项成果,开展优化评估工作。

(三)持续加大矿产开采监管。切实履行采矿权信息公示制度,对已发证矿山进行实地核查全覆盖,及时有效监管矿山企业储量动用情况。强化对已发证矿山的日常监管,遏制矿山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发生。持续抓好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和催收地质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修复基金工作,严格基金管理,深化闭坑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监管,推进绿色矿山创建,确保矿山开采和生态修复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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