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方案的复函
日期: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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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源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规划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您在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讨论时提出的《关于农村宅基地建新拆旧与复垦政策存在矛盾的建议》(第45号建议)已收悉,按照《重庆市武隆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的规定,该建议分为(C类),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我局根据2022年11月16日全区农村不安全住房整治推进会议精神,对全区农村不安全住房进行复垦申报(其中包括部分符合复垦条件的建新未拆旧宅基地),全区共实施农村不安全住房复垦项目18个,涉及908户。其中和顺镇申报了96户不安全住房复垦,经我局前期审核,符合复垦条件的有32户,我局对符合复垦条件的32户进行了项目包装并实施了复垦。

二、回复建议

一是根据2020年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建新未拆旧且不符合复垦条件的宅基地建议由乡镇(街道)牵头,区农委农村委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做好技术指导,开展全区宅基地建新未拆旧的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乡镇(街道)在审批新宅基地时,要严格按照先拆旧再审批的程序,坚决遏制辖区内建新未拆旧的情况发生。

再次感谢您对规划自然资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对办理结果有异议,请您将意见反馈给我局,以便我们及时跟进落实。

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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