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
1.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职工会、各类会议的学习议程。全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12次,专题研讨12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入脑入心。
2.抓实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不动产登记、矿产资源管理、耕林空间试点、地灾防治宣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地籍数据库建设、调查监测、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等相关业务培训等活动80余次,112名干部职工按时参加并完成法治理论学习考试,通过率达100%,且全部完成在线旁听永川区检察院诉永川区某镇政府土地管理公益诉讼案庭审,邀请法律顾问举办专题讲座1场,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理内涵,有效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组织45名符合条件的职工参加执法培训考试,申办行政执法证件,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夯实依法行政制度根基
1.严把制发关口。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健全制定、审查、备案、清理、评估闭环机制,聚焦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开发、矿产资源管理、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等重点领域,严把文件制发关口,做好必要性、可行性研究。在上位文件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情况下,坚持“非必要不发文、无实质内容不发文”,本年度我局未新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应审未审、应备未备等情况。
2.强化动态管控。坚持常态化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及时开展文件梳理评估,分类做好废止、修订、保留工作,动态更新有效文件目录。代区政府起草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目前有3个文件继续有效,后续将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发生上位法修改、废止的或客观实际变化等情形的,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
(三)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提升为民服务质效
1.攻坚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题。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着力解决不动产登记“办证难”痛点,已解决隆城国际(887套)、碧桂园江山赋2栋(255套)、平桥巴渝新居(429套)3个项目“办证难”问题,共计办理房屋产权1571套,切实打通了群众办证“最后一公里”。全面完成国有资产盘活办证工作,协同区财政局、区国资委等部门,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768处国有资产完成了确权登记,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场化运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高效服务”,优化“一窗办理、即办即取”,推行“税费同缴”;打造“智慧服务”,推行不动产抵押登记、开发企业商品房登记、不动产登记远程查控等“全程网办”;打造“便民服务”,推行预约上门、延时办公、免费邮寄等服务,打通“水电气”联办渠道、助力“渝快办”自助服务,工程规划许可实施并联审批,让办事企业和群众只进一家门、只交一套资料。通过“线上+线下”最大程度地便民利企,认真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共画为民服务的最大“同心圆”。推进“多规合一”“多测合一”改革,受理47个工程建设项目,办理临时用地审批39宗,保障渝湘高铁、渝湘高速、银盘抽水蓄能等重大项目要素需求。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简化非公证继承手续,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持续打造高效便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1.强化“蓝棚顶”整治,改善城乡风貌。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与村容村貌优化目标,将“蓝棚顶”清理作为重点工作,强化与乡镇协同联动,通过重点项目拆迁带动、人居环境整治牵引、规范引导居民自行整改等多元方式,高效推进整治工作。2025年我区农村“蓝棚顶”整治目标任务为81处、整治面积2940平方米,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所有整治拆除任务,实现整治对象100%清零,有效改善了农村视觉环境,提升了乡村整体风貌。
2.加强动态巡查,依法打击违法行为。按照“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原则,合理规划巡查路线、加大巡查频次,加大土地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力度,实现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全覆盖,对违法占用耕地、乱占滥用土地、非法越界开采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开展土地矿产动态巡查132次,出动人员372人次。共立案查处14宗,罚款125.23万元,其中土地违法案件11宗,没收违法建构筑物面积23534平方米,罚款123.79万元,矿产违法案件3宗,罚没款1.44万元,有效遏制了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反弹势头,维护了全区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持续深化主动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开法定内容。重点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审批、不动产登记、地质灾害防治、行政执法等领域,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局政务公开专区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21条,其中,工作动态17条;国土空间规划信息37条,涉及项目规划调整信息30条;行政许可信息39条;行政处罚14条;不动产登记信息351条;用地审批信息62条;其他信息1条,持续推进诚信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服务透明度,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增进政民互信奠定了坚实基础。
2.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接收办理群众申请14件,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国土空间规划等民生关切领域。答复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规范办理流程,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精准回应群众诉求,确保每件申请都得到及时受理、规范审查、妥善答复。通过高效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深入矛盾纠纷排查处置,多渠道化解行政争议
1.扎实做好诉求处置与法治维权保障。一方面,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建立“接诉即办、闭环管理”机制,全年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投诉举报、“民呼我为”响应、公开信箱留言等各类群众诉求150余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合法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另一方面,严格规范行政复议与诉讼工作,共办理复议诉讼案件35件,同时高质量完成代区政府应诉及复议答复4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强化证据支撑、规范法律文书,切实维护行政机关公信力与群众合法权益,矛盾纠纷化解及时高效,政民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2.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源头预防减少矛盾争议发生。结合职能职责,科学制定了符合系统特点的年度普法计划及职责目录,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等规划自然资源领域的法律法规。抓住“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专项普法活动,针对新出台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进行专门性宣传,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普法工作的具体行动。在耕地保护、规划审批、用地审批、采矿权审批、土地出让、登记发证、房屋复垦、违法查处等所涉业务办理及矛盾纠纷处置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事,并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讲法释法,将普法工作融入业务全过程,增强普法工作实效。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布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规划自然资源履职全过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规划资源领域发展改革。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全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2次,系统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等内容,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全年召开局党组会39次,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经局党组会集体研讨、科学决策。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1次,应诉率达100%,切实履行应诉主体责任,主动接受司法监督,以司法监督倒逼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法治建设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精准性与实效性不足。宣传形式较为单一,仍以图文海报、宣传册等单向输出为主,对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规划许可等热点领域的针对性宣传不足,对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重点对象的精准普法较少。原因在于未建立“需求导向”的宣传机制,对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调研不充分,宣传资源配置不合理。
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思维运用不深入,在复杂问题处置中未能精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原因在于部分工作人员主动学法用法的内生动力不足,学习培训流于形式。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紧扣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核心职责,坚持“党建引领、法治护航、业务融合、服务为民”原则,聚焦制度完善、执法规范、普法精准、能力提升四大重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规划管控等工作深度融合,构建“决策依法、执法规范、服务便民、监督有效”的法治建设新格局。
(二)深化法治能力建设。通过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开展培训讲座、组织庭审旁听、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等方式,结合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典型案例,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实现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全覆盖,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显著提升,切实增强依法履职的规范性与主动性。
(三)强化普法工作开展。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切实将法治建设要求贯穿于业务全过程、各环节。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干部开展培训,提升法治素养,对群众“精准普法”,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强化“面对面”互动答疑、场景化普法等形式应用,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特此报告。
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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