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相关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标准、规范。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辖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有偿使用政策,组织实施土地储备整治,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拟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的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及价款的征收。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时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划定辖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编制和报批辖区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涉及国土空间利用保护的其他各类专项规划,负责对涉及国土空间利用保护的其他各类专项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
7.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辖区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时序、范围、内容等引导和管控机制。按分级管理制度承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管理工作。承担规划条件的审批工作,承担用地预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和有偿使用等工作。组织拟订、报批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实施工作。
8.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历史文化城镇总体规划及其专项规划编制,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与规划统筹工作。
9.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本区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编制报批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辖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类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10.负责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辖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辖区土地开发整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建设类临时用地复垦工作。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管理。负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
11.负责管理规划自然资源系统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辖区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2.组织编制辖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和防治工作。指导开展辖区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辖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3.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报批。负责辖区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辖区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4.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辖区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辖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辖区测量标志保护。
15.承担辖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督察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权属调查、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空间规划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6.承担地震监测、预防预报相关职责。
17.归口管理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
18.承担区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共计18个机构。机关内设科室包括:办公室、财务科、行政许可科、规划编制科、城乡规划管理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督察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科、安全矿产科(信访法规科);下设事业单位17个: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事业单位)、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征收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城乡规划中心、芙蓉所、江口所、白马所、鸭江所、平桥所、长坝所、羊角所、火炉所、桐梓所、仙女山所。
人员编制情况:根据区编委文件全系统编制数共计176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编制159人(包含参公35人)。实际在职人员159人,其中行政9人,机关工勤2有,参公22人,事业126人。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武隆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2019年2月组建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区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划管理职责,以及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国土资源管理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区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区农业委员会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区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财务预决算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列报,不涉及其他职能划转的相关部门财务划转。
职能转变。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有关职责分工。一是关于地震预测与减灾救灾职责分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制定全区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确保重大工程按照抗灾设防要求进行设防。重庆市武隆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防震减灾规划和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承担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事机构职责,对地震震情和灾情进行速报,组织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等。二是与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区民政局编制公布武隆区行政区划图。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2580.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57.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822.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895.79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拨款减少902.18万元等。 2019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3754.81万元 ,主要是地灾防治专项资金。收入总计16335.2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2580.4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328.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0.09万元,农林水事务3822.56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3338.88万元,住房保障146.61万元,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4783.6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895.7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25.8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121.63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3754.81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461.2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93.53万元。支出总计16335.2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57.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57.89万元,比2019年减少37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8.69万元,比2019年增加225.8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医疗卫生、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及住房保障支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749.2万元,比2019年减少599.5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项目减少219.45万元,上级专项减少380.09万元等,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环境修复治理项目等重点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2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22.56万元,比2019年减少522.0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城乡社区事务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地灾防治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96万元,比2019年减少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比2020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无因公出国预算,本年预算因公出国费用5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比2019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持续做好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比2019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持续做好公车管理,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19.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本年无公务车购置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24.69万元,比上年减少5.11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压减日常公用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5.8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95.8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8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本级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8.55万元12个项目,主要是地灾群测群防和防震减灾工作,及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等专项。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谢欣怡 联系方式:(023)77820576
附件:1.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查询表.xls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