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1.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2. 负责土地(含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的流转、抵押等登记、发证的统一管理。
3. 承担全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4. 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5. 承担矿产资源矿业权管理责任。
6. 指导和监督管理土地征收、土地储备日常工作。
7. 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8. 负责履行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工作实施管理职责,承担本行业、本领域安全各生产经营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职责。
9. 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10. 承担房地产区域调控和管理的责任。
11. 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12. 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13. 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14. 负责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武隆区的防震减灾工作。
15. 承办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共计17个机构,机关内设十科一室(行政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法规科、规划科、耕保科、土地利用科、房地产权籍科、地质矿产科、物业管理与房屋安全科、行政许可科),独立核算事业单位3个: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不动产登记中心;未独立核算13个:土地储备与房屋征收中心、执法队、住房保障办、巷口国土所、江口国土所、白马国土所、鸭江国土所、平桥国土所、长坝国土所、羊角国土所、火炉国土所、桐梓国土所、仙女山国土所。
人员编制情况:根据县编委文件全系统编制数共计175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编制162人(包含参公25人)。实际在职人员153人;退休人员13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1.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771.95万元,比2016年增加23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8.45万元,比2016年增加231.5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人员16人、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93.50万元,比2016年增加5万元,主要用于“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及地灾群测群防等重点工作。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61万元,比2016年减少 2617.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专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三峡后续规划地灾防治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99.50万元,比2016年增加1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49.5万元,比2016年减少0.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比2016年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提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11.1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71.95万元。
附表:1.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 部门收支总表
7. 部门收入总表
8. 部门支出总表
重庆市武隆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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