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5019/2024-00055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成文日期 ]
  • 2024-06-05
  • [ 发布日期 ]
  • 2024-06-05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事后公示
日期: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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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重庆锦峰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 武规资执罚
〔2023〕34号
土地 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擅自在武隆区浩口苗族仡佬族乡邹家村吴家坝组占耕305㎡修建活动板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以及《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对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活动板房)451.15㎡予以没收,并处以非法占用耕地305㎡每平方米350元的罚款,即305㎡×350元/㎡=106750元(拾万零陆仟柒佰伍拾元整)。 106750元 2024年1月18日 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武隆县凯信工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 武规资执罚
〔2024〕3号
土地 于2014年7月至2020年10月擅自在武隆区白马镇三溪村、铁佛村占地20505平方米修建工业厂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对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七处工业厂房)20505㎡予以没收,并处以非法占用土地20505㎡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即20505㎡×20元/㎡=410100元(肆拾壹万零壹佰元整)。 410100元 2024年3月18日 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武隆县凯信工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 武规资执罚
〔2024〕14号
土地 于2017年3月至2020年12月擅自在武隆区羊角街道关滩村田坝组占用耕地1492平方米修建安置房及附属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对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1678.985㎡予以没收,并处以非法占用土地1492㎡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即1492㎡×20元/㎡=29840元(贰万玖仟捌佰肆拾元整)。 29840元 2024年5月27日 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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