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重庆锦峰矿业有限公司 | 法人 | 武规资执罚 〔2023〕34号 |
土地 | 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擅自在武隆区浩口苗族仡佬族乡邹家村吴家坝组占耕305㎡修建活动板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以及《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 对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活动板房)451.15㎡予以没收,并处以非法占用耕地305㎡每平方米350元的罚款,即305㎡×350元/㎡=106750元(拾万零陆仟柒佰伍拾元整)。 | 106750元 | 2024年1月18日 | 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武隆县凯信工业开发有限公司 | 法人 | 武规资执罚 〔2024〕3号 |
土地 | 于2014年7月至2020年10月擅自在武隆区白马镇三溪村、铁佛村占地20505平方米修建工业厂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对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七处工业厂房)20505㎡予以没收,并处以非法占用土地20505㎡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即20505㎡×20元/㎡=410100元(肆拾壹万零壹佰元整)。 | 410100元 | 2024年3月18日 | 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武隆县凯信工业开发有限公司 | 法人 | 武规资执罚 〔2024〕14号 |
土地 | 于2017年3月至2020年12月擅自在武隆区羊角街道关滩村田坝组占用耕地1492平方米修建安置房及附属设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对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1678.985㎡予以没收,并处以非法占用土地1492㎡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即1492㎡×20元/㎡=29840元(贰万玖仟捌佰肆拾元整)。 | 29840元 | 2024年5月27日 | 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