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区土地房屋不动产登记询异公告
日期: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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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房屋不动产登记询异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9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行政服务管理中心307办公室

联系方式:   023--77722146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证号)

不动产面积(共有土地/房屋)平方米

用途土地/房屋)

备注

1

夏*友 王*秀

土地/房屋

武隆县平桥镇民心街**号

武307房地证2007字第2**号

44.88

商业

权利人夏*友(已去世)王*秀于2007年8月从文可选手中购买了位于武隆县平桥镇民心街54号的房屋一套(证号:武307房地证2007字第2**号),2007年购买该房屋只办理了房屋转移而土地没有完善登记(转移登记档案号100405**中资料显示有土地证复印件证号武国用2001字第0026**号),现权利人申请土地房屋继承一并转移登记根据“自然资发[2021]1号”“实事求是”“房随地走”的原则,现予公告。公告期内未提出异议,将《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公告单位: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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