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叶*琴(身份证号:512326********2104),何*国(身份证号:512322********001X)不慎遗失位于武隆县巷口镇芙蓉中路39号*幢1-2的房地产权证(证号:307房地证2009字第009**号)声明作废,现本人向武隆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遗失补发证书,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经济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叶*琴 何*国
2026年2月5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