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柏杨路南溪沟村民小组李*康(身份证号码:512326********0632)因保管不善,将林权证编号为:011901001**号林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书作废。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经济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康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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