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房地证2008字第5**号等遗失声明
日期: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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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注销武隆区南溪沟片区城市更新(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产权证的函》(武隆建函〔2024214)文件精神,需要注销8户权利人的房产证,其中张*、谭*书房产证遗失(证号:307房地证2008字第5**号),杨*文、周*娅房产证遗失(证号:307房地证2009字第36**号),代*权、陈*兰房产证遗失(证号:渝2020武隆区不动产权第0010563**号),刘*川、周*房产证遗失(证号:渝2018武隆区不动产权第0012227**号),我委申请张*、谭*书等房产证声明注销不再补发,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经济责任由我委自行承担。

         

         声明人: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代理人:王*燕

                 2025年10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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