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辖区各企业:
为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升消防安全保障水平,确保所辖区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良好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决定成立重庆市武隆区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成员
组 长:杨 强(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罗小波(园区党工委副书记)
王淑林(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黄道华(园区党工委委员、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吴启文(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群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科、产业发展科、经济运行科、环境保护科(应急管理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环境保护科(应急管理科),由环境保护科(应急管理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领导、协调开展工业园区所辖区域消防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点内容;
(二)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区政府、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制定、实施消防工作计划;将消防工作纳入园区工作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三)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消防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消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工作。
(四)加强辖区企业消防安全监管机构、队伍、装备建设,保障工作落实。
(五)定期听取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的汇报,及时组织研判各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六)健全消防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
(七)加强辖区企业新建、技改、扩建建设项目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八)加强辖区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督促其办理消防手续,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
(九)力争辖区监管对象不发生亡人或较大亡人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
重庆市武隆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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