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区政府有关决定、部署,研究制定园区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规定。
2.负责编制和实施园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产业布局。
3.研究、制定及组织实施园区的发展战略,研究、起草、咨询、宣传及落实园区有关政策。
4.负责园区项目储备和招商引资工作。
5.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
6.负责园区建设资金融资服务及其使用的监督管理。
7.负责园区土地征用、拆迁及安置的协调服务工作。
8.管理入园企业并向其提供服务。
9.承担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0.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辖区内涉及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1.按规定内设了4个机构科室;
(1)办公室。承办党工委、管委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稿起草和核发文件;负责对外联络和宣传工作;负责政策调研、制度建设、政务督查、政绩考核、综合改革、文印、文电、会务、电子政务、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国家安全、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政法、信访稳定、扶贫、计生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和融资服务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园区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干部教育、管理、考核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规划建设服务科。负责园区总体规划、组团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各种规划的编制管理工作和执行工作;负责园区项目建设的规划、监督管理、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园区土地利用规划、用地手续的报批和征地、拆迁、安置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园区土地及其构(附)着物的巡查管理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经济运行服务科。负责园区经济运行及其监测、预测及预警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园区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受理企业投诉,协调解决有关纠纷;负责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企业履约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园区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产业项目策划、包装、储备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企业设立服务、政策咨询及项目落地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受托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和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4)环境保护服务科。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履行有关监督管理职责,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园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履行有关监督管理职责,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园区内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履行有关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园区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等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年初实有在职职工人数7人。其中行政公务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
3.现有在编公务车辆0辆。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43.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43.23万元,主要是该中心于2024年成立,2023年无预算数,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经费拨款增加143.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43.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0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6.7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算112.8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43.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43.2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00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43.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23万元,比2023年增加14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23万元,比2023年增加143.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成立,2023年无此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00万元,比2023年增加(或减少)0.00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重庆市武隆区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3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 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2.04万元,比上年增加0.00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2024年成立,无上年预算数。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无项目资金预算安排。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0辆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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