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765939597Q/2025-00004
  • [ 发文字号 ]
  • 武隆园区党工委发〔2025〕19 号
  • [ 主题分类 ]
  • 工业;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5-06-26
  • [ 发布日期 ]
  • 2025-06-30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 有性 ]
中共重庆武隆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重庆武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
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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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企业服务中心、区能源发展(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压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重庆市开发区条例》经工业园区党工委2025年第7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进一步明确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重庆武隆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重庆武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626

(此件公开发布)


进一步明确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为了规范工业园区管理和服务,促进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和改革创新,发挥工业园区功能优势和开放引领作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开发区条例》要求,工业园区管理机构依法履行相关职责结合工业园区实际,进一步明工业园区管委会内各科室的安全监管职责工业园区管委会与区能源发展(集团)公司在工业园区辖区内的安全监管职责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工委、管委会共同承担安全生产职责,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党工委领导班子在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履行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坚持依法监管、履职尽责。按照职责法定、权责对等要求,严格按“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落实各科室直接监管责任、环境保护和应急管理科综合监管责任、区能源发展(集团)公司主体履职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园区监管、社会监督的机制,实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对象

党工委、管委会及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企业服务中心区能源发展(集团)公司。

三、职责划分

(一)党工委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协调解决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和舆论引导。

3.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失职、渎职、腐败等违纪行为。

4.定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责任单位处理。

(二)管委会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奖惩。

4.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装备建设,保障工作落实。

5.定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处理。

6.加大安全投入,每年预算足额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到位。

7.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三)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

1.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或委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1次安委会会议,全面研究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重大问题;督促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相应安全生产职责,支持督促各部室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调研,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2.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分管日常工作)协助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决策部署,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目标管理任务;负责园区管委会日常工作,统筹安排、组织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督查;指导督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3.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按照园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时研究部署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分管部门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组织实施、督促执行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计划,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在接到分管范围内的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4.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按照园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时研究部署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分管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在接到分管范围内的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四)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严格落实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及时研究部署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分管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在接到分管范围内的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机关各科(办)室安全生产职责

1.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消防、食品卫生、公务用车、办公设备、文秘档案的安全管理。

2.环境保护和应急管理科:对园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及时组织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和管委会的文件、会议精神;负责制定落实园区年度与月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计划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的修订;按计划对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行政监督管理的统筹、督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联系协调、落实责任,消除隐患;承担安全生产综合报告和重要文稿起草,承办安全生产督办、通报和重要文稿起草,负责安全生产统计分析;行使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协调督促有关科室和企业服务中心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日常检查,收集整理各(办)安全监督管理过程资料协调督促有关科室和企业服务中心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风险研判,提请党工委研究解决综合问题;协助相关单位开展辖区内的事故调查;监督和考核各(办)企业服务中心区能源发展(集团)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3.招商和产业发展科:负责招商项目落地、建设期间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

4.规划建设管理科:负责在建企业(项目)、生产(试生产)企业改扩建(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服务,园区规划范围内(除居民安置点外)的地质灾害排查监测。负责工业园区内征地、房屋拆迁及房屋复建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服务、园区规划范围内危及房屋安全和居民安置点的地质灾害排查监测。

)区能源发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在园区四至范围内涉及所属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园区道路、堤防、挡墙等基础设施管理,标准化厂房消防安全,自有土地和已转用未出让土地管理,公租房(廉租房)管理消防管网及附属设施燃气管网及附属设施,开展和落实火灾消防巡查检查做好日常巡查巡检记录;负责职工车、公务车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驾驶员交通安全出行培训和教育;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的起草工作及时贯彻传达落实上级和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文件、会议精神按计划对公司辖区内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联系协调、落实责任,消除隐患;负责公司所涉及的施工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及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

四、检查要求

(一)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和管委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企业服务中心主任:每月至少深入现场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

环境保护和应急管理科:按照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计划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每年以文件形式制定检查计划)。

其他各(办)规划建设管理科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党政办公室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并负责收集分管领导安全检查相关资料,并将安全检查记录及图片资料每月28日前报送环境保护和应急管理科办公室。

区能源发展(集团)公司:按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计划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每年以文件形式制定检查计划)。

五、考核办法

由园区环境保护和应急管理科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办法,与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按照考核办法和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对因履职不到位、玩忽职守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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