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区政府有关决定、部署;研究制订园区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规定。
2.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编制、修改工业园区综合发展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依据国家、市、区产业政策,适应市场需求,统筹产业布局。
3.研究、制定及组织实施园区的发展战略,研究、起草、咨询、宣传及落实园区有关政策。
4.负责园区项目储备和招商引资工作。制定招商引资政策,健全招商引资机制,整合招商引资资源,搭建招商引资平台。
5.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协调推进园区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6.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制度,搭建招才引智平台,加强创新资源集聚,构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7.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土地征用和管理。
8.服务助推园区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管理入园企业并向其提供服务,引导、保障园区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难题,为园区企业提供指导、咨询。负责园区企业经济运行监测、统计等工作。
9.负责园区财政预算、财政收支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内部审计,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
10.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相关部门对自然和生态环境实施保护和管理。
11.按属事原则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12.负责对园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3.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接受委托或授权开展相关行政审批或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