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特别是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
2.研究拟订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3.研究全区供销合作社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政策性建议,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4.根据区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及再生资源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
5.负责推进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系统推动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场;推动农村合作金融的服务建设;指导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参与推动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指导系统行业协会建设;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
6.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依法管理营运本级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社有出资企业改革发展;对社有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对社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7.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主管社团的业务工作及成员社的业务活动。
8.加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自身建设,指导乡镇恢复重建基层供销社、创建示范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供销合作社联合发展优势。
9.承担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和烟花爆竹市场有序供应的责任;负责全区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经营管理,承担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的日常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等;组织人事科,负责系统党建工作等;合作指导科,负责全区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与改革及战略规划,指导系统的改革发展工作等;企业管理科,负责社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为农社会化服务工作等;科技信息科,负责组织实施系统信息化建设(网络运营维护)等;应急管理科,负责全区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经营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的日常工作等;财务审计科,负责系统财务会计工作和各类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监事会办公室,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等;机关党组织按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三)单位构成
2021年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326.38万元,支出总计1,326.3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40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三社”融合发展市级补助资金、废弃农膜回收补助资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288.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4.85万元,增长29.7%,主要原因是项目“三社”融合发展市级补助资金、废弃农膜回收补助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8.48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7.9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326.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29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项目“三社”融合发展市级补助资金、废弃农膜回收补助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99.74万元,占37.7%;项目支出826.64万元,占62.3%;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9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全部支出,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26.3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9.40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项目“三社”融合发展市级补助资金、废弃农膜回收补助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8.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4.85万元,增长29.7%。主要原因一是增资调资及公用、绩效目标奖,健康休养费等;二是增加项目资金,“三社”融合发展市级资金及废弃农膜市级补助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39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7.9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6.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29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市级专项资金及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7.29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市级专项资金及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9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全部支出,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06万元,占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54万元,增长44.3%,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2人,增加社保基数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8.58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6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体检费用支出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208.45万元,占1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45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是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加工项目,市级直接下达追加专项资金。
(4)农林水支出569.19万元,占4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1万元,增长3.29%,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项目资金在2021年支付使用。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90.47万元,占2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01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是2021年在职职工增加2人,其中工资调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基数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20.63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5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9.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5.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10万元,增长37.2%,主要原因是2021年在职职工增加2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64.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17万元,下降31.9%,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节减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水费、网络费、公务接待、公车费用、公车补贴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2万元,下降75.5%,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较上年,我单位领导因公出国(境)活动未发生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9万元,下降58.4%,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较上年,我单位领导因公出国(境)活动未发生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度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2021年度本单位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过路费、油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4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大大减少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0万元,下降57.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大大减少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同级部门来调研、协调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8万元,下降82.8%,主要原因是其他单位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9万元,下降61.5%,主要原因是其他单位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3.7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2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0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参加市内外会议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8.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2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级预算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项目经费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5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邮电费、差旅费、公车补贴、伙食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17万元,下降31.9%,主要原因是本着贯彻落实《关于实施政府过紧日子十六条举措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的通知》,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费、水费、网络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1.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废弃农膜。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及1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8项,涉及资金826.64万元;未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2021年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总体评价绩效自评效果良好,其中评级等级优18个。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7821766。
重庆市武隆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xlsx
重庆市武隆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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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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