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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0349/2020-113832 [ 发文字号 ] 武隆府办发〔2020〕51号
[ 主题分类 ] 扶贫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保障消费扶贫产品供给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武隆区保障消费扶贫产品供给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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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武隆区保障消费扶贫产品供给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消费扶贫工作,强化消费扶贫产品供给保障,根据《2020年武隆区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武隆扶贫组办发〔202064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快农产品生产网络建设

全区生产主体要充分利用全市农产品产销对接信息平台、电商平台等,将农产品名称、产量、价格、产地、联系人等信息“上网”,让全区农产品信息“一目了然”,逐步建立起武隆区农产品生产网络体系。

(一)有序组织市场主体,建立农特产品数据库。

1.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收集辖区农产品信息报区农业农村委汇总,由区农业农村委及时汇总数据提交区供销合作社,并配合区供销合作社建立武隆区农特产品信息库和采购目录信息发布平台,明晰产品供给信息和渠道。

2.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托“扶贫832”平台,鼓励和指导各类满足条件的市场主体按照进入平台的标准生产产品,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实现辖区内优质农产品全部进入“扶贫832”平台,并配合区扶贫办建立完善扶贫产品认证库。

(二)加快推动品牌建设,建立农产品检测机制。

1. 提高服务质量,引导“两品一标”开发。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积极主动为企业开展“两品一标”认证服务。要持续深入农产品企业宣传“两品一标”知识,为企业申报“两品一标”认证创造条件。要加强对申报企业申报工作的指导,并积极指导帮助企业完成申报材料的编写和修改。

2. 继续实行奖励补贴机制。继续对企业“两品”认证给予资金扶持。对纳税关系在我区的企业,按照《武隆区品牌培育和质量提升奖励扶持办法》,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并规范使用标识的企业,每项奖励3万元;获得绿色食品续展并规范使用标识的企业,每项奖励2万元;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并规范使用标识的企业,按证书奖励5万元;获得有机产品再认证并规范使用标识的企业,按证书奖励4万元。

3. 加强项目申报与“两品”认证挂钩。各农业项目申报单位要把项目申报与“两品”认证结合起来,把产品是否取得“两品”认证作为农业项目申报的优先条件之一,大力促进我区企业申报“两品”认证积极性。把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工作与“两品”认证结合起来,提升我区企业的品牌战略意识,促进我区农业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4. 依法加强证后监管。加强例行抽检工作,对有效期内的“两品一标”产品实施质量监督抽检,每年抽检“两品一标”产品比例不低于认证数的30%以上,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予以查处。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建章立制,完善质量安全控制管理体系。把现场检查、证书有效期内质量安全事故和监督抽查等方面情况作为审核的重要方面来抓。切实加强农产品标志监管工作。加强包装标识管理,对市场上的标志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农产品认证标志行为,维护获证单位、标识使用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企业自律为基础,行政执法监督为主导”的标志监管长效机制。

(三)推广信息化建设,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1. 建立农产品上行销售质量监管体系。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区市场监管局要做好小作坊生产质量生产标准的审核登记,综合运用条码识别、二维码等多种网络技术,实现非标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加强对其生产过程的质量监管。依托农业产业基地、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建设“寻味武隆”直采直供基地和网货模范种植基地,并对种植基地的农特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实行监管。

2. 区供销合作社、区电商公司要依靠各乡镇(街道)成立的有关机构(含乡镇〔街道〕扶贫办、农服中心、供销基层社或乡镇〔街道〕辖区内的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对所辖农产品、畜产品的规模及质量等信息进行调查搜集,并按与电商公司双方所约定的价格组织收购、存放、保管,区电商公司在双方约定时间内要及时开展检测,指导其进行产品等级分类、组织运输等工作。

二、保障农产品供需端流通对接

以农产品“五进”(进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进超市、进社区、进批发市场、进平台)为抓手,建立农产品供需端流通对接机制,搭建贫困乡、贫困村、贫困群众的农畜牧产品从生产端进流通端、再到销售端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的平台,切实解决农村增产不增收、农产品销路窄、组织化程度低等突出问题。

(一)组建一支运营团队,确保工作运转有力。

区供销合作社可依托区电商公司抽调或聘请3~5名人员组建一支集生产端的产品组织(含产品信息收集、产品收购运储等),流通端的产品质量检测与监管、分检包装、产品宣传推介等,销售端的平台运营、产品信息发布、需求信息收集、产品配送等全方位服务为一体的运营团队。

(二)建立产品流通端保障体系,确保产品质量有保证。

1. 建立农产品储运保障机制。一是将城区龙江花园临时农贸市场,改造成集冷链、仓储、运输、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区农副产品集配中心”,为各乡镇(街道)农副产品提供冷藏仓储、分拣包装、快速检测、集中配送服务。二是将红豆农贸市场或下油房沟农贸市场的门面改造成食堂食用材配送中心。三是加强农产品储运冷藏配送车等车辆的采买,确保运力得到保证。

2. 建立农产品管理机制。一是区电商公司要利用农副产品集配中心对收集的农产品进行分检、检测、包装、储运、以及品牌设计、商标注册,完成初级农产品变成商品的前置条件。二是建立一套农产品管理体系,做好产品前端质量检测工作,加强农特产品品质监控,确保质量安全。

(三)建立产品销售端保障体系,确保产品有效对接。

搭建电商对接平台,确定供需端信息对接畅通。一是区供销合作社要牵头在区内五大片区各建立1~2SC质量认证基地,帮助加工农产品通过小作坊认证实现挂网销售。二是依托区“寻味武隆”公共平台增设“食材窗口”,由区电商公司提供配送服务,向各大商圈超市、社区、景区等推介产品入驻或采购。三是在“寻味武隆”增设“扶贫产品窗口”,建立武隆区农特产品采购目录,搭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贫困乡镇农产品供需对接窗口,鼓励其食堂、餐厅选用贫困乡镇农产品、畜产品,鼓励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引领全社会开展消费扶贫工作。四是建立一套扶贫产品或农产品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配送体系,组织农产品进社区。五是制作宣传海报和二维码,将扶贫产品或农产品供应信息投放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或餐厅醒目位置,积极引导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选用贫困乡镇农产品、畜产品。六是提供高质、高效的配送服务。

三、加强农产品销售渠道建设

以农产品市场超市直销、电子商务营销、“五进”对接承销、帮扶单位助销、社会力量带销为抓手,建立农产品销售端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平台,切实解决农产品销路窄、销路渠道不畅等问题。

(一)市场超市直销。鼓励栈鑫超市、联华超市、红翻天超市、乐购超市、永辉超市、重百超市等区内大型商超优先采购本地农产品,在卖场开设本地农产品销售专柜,广泛开展“武隆农产品,武隆人采购”等活动。积极打造农产品直供直销基地,确保本地农贸市场及主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户随时随地可对接采购。建立市场、超市采购对接台账。

(二)电子商务营销。加大本地农产品线上销售力度,以“寻味武隆”“赵家人”等品牌为载体,充分发挥电商平台的作用,打造羊角豆干、武隆苕粉、仙女山红茶等爆款产品,打响武隆农产品知名度。联动淘宝村播栏目《最乡良品—“区长来了”》、抖音、新浪微博等平台,实施“百人网红游武隆·电商扶贫网上行”行动。结合传统节日以及节气活动,开展区长带货为农产品打call10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第一书记为家乡农产品直播带货等电商直播等活动,推动农产品线上销售。

(三)“五进”对接承销。搭建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等单位食堂和交易市场与本地农产品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引导选用本地经营主体或贫困户产出或参与的农产品,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要指导基层机关食堂按要求采购本地产品,并建立台账。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要做好学校、医院(卫生院)食堂与本地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对接工作,并建立台账。区工商联、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经济信息委要做好相关企业食堂采购本地农产品工作,并分别建立台账。区农业农村委要做好经营主体名录和产品信息发布工作。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单位要对农产品进行全程监控,确保质量安全。

(四)帮扶单位助销。发挥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等帮扶队伍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对帮扶街乡镇(街道)、村、帮扶户的农产品销售需求进行摸底,开展熟人销售,向朋友圈、亲朋好友推荐产品,拓展销售渠道。

(五)社会力量带销。激发民营企业、市民等社会力量积极购买本地农产品,鼓励民营企业与农产品生产方、供应方签订长期稳定的供销合同,建立长期购销机制。

四、加强组织保障

保障消费扶贫产品供给工作是消费扶贫重点工作之一,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消费扶贫产品供给保障工作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内容,切实保障消费扶贫产品供给,增加我区农产品销售量,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区的影响。

(一)建立消费扶贫产品供给保障联席会议机制。由分管消费扶贫工作的负责人任召集人,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扶贫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融媒体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协调解决消费扶贫产品组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牵头责任。农产品生产网络建设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负责,农产品供需端流通对接工作由区供销合作社牵头负责,农产品销售渠道建设工作由区商务委牵头负责,各牵头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责任分工,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科室站所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确保消费扶贫产品供给保障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强化督查考核。区政府将保障消费扶贫产品供给保障工作纳入全区商贸流通和农业农村考核体系,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通报,集聚乡镇(街道)和部门力量,扎实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务求取得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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