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关于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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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

2021年以来,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1、推动学习宣传情况。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政治学习的一项重要任务,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3次,党委成员集中学习2次,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2次,参训人员700余人次。同时,全局各单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理论学习必学内容,开展集中学习60余次,有效提升了民警的思想觉悟、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二是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扎实推进全区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全区学生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取得良好的效果。76名民警专门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积极参与制订学校法治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20余次,受教育师生人数达5万余人次。

2、推动贯彻落实情况。区公安局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委专题研究疫情防控、公安改革、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针对性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成功化解34件信访积案。

3、推动解决问题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针对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制定《贯彻落实执法办案“五个一律”工作规定实施方案》《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规范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警情处理“七个严禁”》《行政案件办理“六个严禁”》《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办理刑事预审案件规定规范制度》等规定,务求从接处警到案件移送全流程均有明确规定,形成完整闭合的执法管理体系,保障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强化案件考核。严格落实案件承办人自审、单位法制员初审、单位领导复审、法制部门全面审、局领导审批的“五级审核把关”责任制,确保案件审核流程规范,各环节责任明确。严格落实“送审即考评”制度,坚持一案一评,及时纠正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与瑕疵。三是强化业务培训。依托“法治大讲堂”培训平台,定期组织业务警种为全局民警讲授接处警、现场处置、案件办理等系列实用执法技能。组织一线办案民警到法制部门跟班学习,全流程参与案件审核把关和执法监督,不断提升一线办案民警规范执法和安全执法的意识。

(二)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

1、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公安行政审批窗口从减环节、减跑动、减材料、减时限入手,积极适应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变革新趋势,不断加快“互联网+政务”体系建设步伐,在全面授权的基础上将公安行政许可工作进行精准延伸,对公安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增删合并,90%以上实现网上流转、审批办结。同时,推进网上网下办事一体化建设,破解群众办事难、服务效率低等难题,全年共受理各类许可事项77291件,许可77287件,不予许可4件。

一是简化行政审批流程。依托电子政务大厅扩展网上业务办理范围,推出预约办理、延时办理、急事急办等服务举措,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和惠民。梳理完善窗口业务工作规范,推行告知承诺,不能一次性办结的,进行一次性告知,决不让群众跑冤枉路。

二是推行行政事项清单管理。对不需要许可的事项坚决取消,将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确认、公共服务以及其他行政权力等六大板块128个小项的依申请事项全部梳理,并上网公示,进一步为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事项办理提档升级。2021年区公安局审批事项数量削减7%。实现三提升一降低,即全程网办率提升70%,承诺时限压缩比提升85%,即办件比例提升85%,平均跑动次数降低到0.3次。特别是特种行业许可、变更审批、公章刻制业许可证核发、变更审批时限缩减90%,实现立接立办。

四是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严格对照《政务公开任务清单》逐一锁定公开内容,压实公开责任,逐项抓好落实。编制《重庆市武隆区户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更优化。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性强制措施和羁押性强制措施,对在全国或全市有影响的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规定,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核。专门成立备案审查工作组,对规范性文件逐一开展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事前法制审查、行政办公会集体审议、备案等工作规定,确保不增加法律法规外的行政权力或者减少职责,不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不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义务。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逐一做好下发和废止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做到规范性文件备案不遗漏,不缺失。三是强化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政务信息。

3、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工作实际,聘请专职法律顾问1名,公职律师4名,约定律师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民事、经济及劳动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约定律师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约定律师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诉讼、仲裁的代理服务,且可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同时约定了律师应负有的咨询职责,积极为被侵权民警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听证、调解等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法律顾问全年参与各类合同审核、行政应诉和案件研究32次。二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定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重点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专题议事程序,明确议题提出、会前准备、议事原则、会务保障、贯彻落实等相关事项,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合法。

4、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一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三项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要求,认真抓好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改造和优化升级,建成武隆区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配备8名民警、16名辅警专职进行管理,实现智能化应用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区局《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进行公示;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执法记录仪全警配备率达100%,配发4G执法记录仪54台,采集设备21台,中心存储服务器1台,已基本实现各接处警单位110接处警可视化全覆盖目标;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行政案件作出的高于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以及收缴、追缴涉案财物等,均需法制部门审核后作出处理。

二是提升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不断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严格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授权,编列工作清单和检查计划,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有力规范监管行为。加强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等行政部门的联合执法、协作执法,深入开展“昆仑2021”“涉成品油”“非法捕捞”“校外培训机构整治”等专项行动。坚持检查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通过推行检查指导、约谈、限期整改、警告等柔性监管方式,不断强化文明、理性、柔性执法理念,以人性化措施巩固严格执法效果。

三是认真履行普法责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于年初制定全年普法宣传计划,积极开展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扫黑除恶、禁毒、反诈等系列专题宣传活动。将传统的宣传模式和自媒体相结合,通过播放普法宣传视频、推送普法宣传短信、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张贴普法宣传海报、开展普法宣传讲座等形式,认真落实普法责任。

5、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预防性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广泛发动群众,积极组建治安信息员、治安协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充分利用社区组织、村(居)委会、治保会的优势,对婚姻家庭、邻里等一般性矛盾纠纷进行快速调解,将各类苗头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叠加。专门在芙蓉水陆派出所和凤山水陆派出所成立“驻所调解室”,不断加强调解室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及时开展调处化解,构建上下联系、左右联通、整体联动、无缝衔接、畅通高效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体系。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少民警在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精神上还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所欠缺,执法基础能力还有待加强。

(二)法制审核人才培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当前,随着公民法治意识的不断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安队伍中,对通过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才需求日益增加,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审核部门专业人才的培养,以更好的指导一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强化执法能力培训,提升执法主体业务水平。坚持开展“法治大讲堂”培训活动,继续邀请专家、教授和业务部门骨干开展执法培训,组织民警反复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精神学深学透,熟练掌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解决问题的能力,从容应对各种复杂警情。

(二)继续推进全民普法宣传,大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把全民普法作为依法治区的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着力整合社会资源,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大力加强法治宣传工作,为依法治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继续强化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发挥“参谋”作用。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用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定重大决策和实施重大执法活动,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防范法律风险。强化专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民警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强对公职律师的培养、考核与合理使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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