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区公安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措施,部署全区公安工作。
2.研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动态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政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与对策。
3.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民警教育训练、人员培训和公安宣传等工作,拟定有关方案和措施,并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4.预防、制止和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刑事案件,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治安事件,查处治安案件。
5.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公安法治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6.依法管理全区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区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活动;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7.组织、实施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8.负责公安警卫工作,组织实施对重要警卫对象和目标的安全警卫。
9.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法,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0.监督管理计算机及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工作。
11.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2.规划组织全区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3.履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职责。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设内设机构24个,监管场所2个,派出机构15个:
1.内设机构(24个)
(1)警令处(群众工作科)。
(2)政治处。
(3)警务保障处。
(4)指挥中心。
(5)警务督察支队(审计室)。
(6)刑事侦查支队。刑事侦查支队下设综合大队、一大队(扫黑大队)、二大队(重案大队)、三大队(侵财大队)、四大队(情报大队)、五大队(便衣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合成作战办等8个队室。
(7)治安管理支队(行政许可科)。治安管理支队(行政许可科)下设综合大队、一大队、二大队等3个大队。
(8)警卫处。
(9)校园安全保卫支队。
(10)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11)法制支队(案件管理中心)。
(12)禁毒支队(禁毒办)。
(13)出入境管理支队。
(14)情报信息中心。
(15)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
(16)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下设综合大队、秩序大队、事故大队、车管所、城区大队、仙女山大队、火炉大队、江口大队、白马大队、平桥大队等10个队所。
(17)特警支队。
(18) 科技信息化支队。
(19)智慧侦查中心(重庆市武隆区反诈骗中心)。
(20)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21)仙女山机场警察支队。
(22)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
(23)旅游警察支队。
2 .监管场所(2个)
(1)看守所。
(2)拘留所。
3.公安派出机构(15个)
全区共设置15个派出所:芙蓉水陆派出所、凤山水陆派出所、仙女山派出所、江口水陆派出所、白马水陆派出所、羊角水陆派出所、鸭江派出所、平桥派出所、长坝派出所、火炉派出所、桐梓派出所、和顺派出所、双河派出所、石桥派出所、后坪派出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2238.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449.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788.85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855.22万元,主要是转移支付资金经费拨款增加345万元,人员经费拨款增加约5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2238.5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9000.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4.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6.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7.2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855.2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7.6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817.58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38.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38.57万元,比2023年增加85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83.68万元,比2023年增加37.6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854.89万元,比2023年增加817.58万元,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资金经费拨款增加345万元、从辅警人员经费中分217万元到项目经费中,主要用于基建、临聘人员支出、公安办案费、监管场所费用、智能交通系统、“应指”工程及“雪亮工程”运维费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3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96.4万元,比2023年减少52.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相同;公务接待费16.4万元,比2023年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0万元,比2023年减少5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与2023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82.12万元,比上年减少215.05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控制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66.0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95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任江,电话:023-77712887
附件:1.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2024年整体绩效目标表
3.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2024年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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