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34个职能部门(科、所、队、室),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
(二)研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中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与对策。
(三)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区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建设以及民警教育训练,组织公安宣传、公安督察工作。
(四)预防、制止和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刑事案件,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治安事件,查处治安案件。
(五)参与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公安法治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六)依法管理全区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区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活动;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七)组织、实施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八)负责公安警卫工作,组织实施对重要警卫对象和目标的安全警卫。
(九)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法,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监督管理计算机及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工作。
(十一)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二)规划组织全区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林业公安部门的业务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五)承办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40.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40.84万元,比2016年减少269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6.41万元,比2016年增加118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标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94.43万元,比2016年减少3877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未预算建设项目资金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等,主要用于辅警临聘人员的工资及武警经费等。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504万元,比2016年减少51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54万元,比2016年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比2016年减少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6年相同。减少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66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装备购置费、劳务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附表:1.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 部门收支总表
7. 部门收入总表
8. 部门支出总表
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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