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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03-31


202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我办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以实现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加大普及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现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完善法治工作组织体系

我办领导对法治工作高度重视,完善法治工作组织体系,保障了该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人员到位,成立了由党书记、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依法行政日常工作,为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责任目标细化到领导、到各科室、到人层层负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各科室具体抓的法治工作体系。

三是完善了考评机制,将法治工作纳入扶贫开发工作年初总体规划,做到实施有步骤、有监督、有总结,确保各项法治工作落到实处,作取得实效。

二、提高认识,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为了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理论水平和素养,营造法治文化,涵养法治精神,提升法治理念。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我办扎实开展了法治宣传和教育。

一是年初制定法治学习计划,要求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认真抓好法治学习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从依法治国、建设民主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并利用职工会、中心组学习、专题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依法治国、全市依法治市、全区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和德治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关于加强法治和德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各种重要讲话和各种法律知识。

二是利用LED、广场设摊等方式进行宪法宣传,营造全社会尊崇宪法、信仰宪法的良好氛围。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要求,真抓实干、常抓韧劲,坚持法治反对人治,既讲法治又讲德治,进一步推动了法治和德治工作。  

三是结合今年我办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全面排查活动,采取走出机关、深入乡村的方式,先后多次带领扶贫干部前往26个乡镇(街道)村(社)贫困户家中,了解群众诉求,宣传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排查矛盾化解纠纷。

三、认真梳理,加强制度建设理清业务流程

一是积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强化内部廉政风险防控,在武隆党史馆和武隆看守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并多次利用职工会、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并举行“以案四说”活动。

二是进一步规范各项权力运行。认真梳理我办人事、财务、公车以及资产等管理制度,落实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依法行政努力铸造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廉洁高效的扶贫干部队伍。并按照中央、市、区最新要求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四、严格把关,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管理

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工作流程,切实明确各业务科室和综合科在规范性文件起草中的具体责任,规范了起草的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初步草拟、法规内审、报送审查、公告生效等程序,大大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起草的质量和效率。

五、公开政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以创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为目标,不断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坚持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化,方便了工作服务对象,提高了服务效率。

一是我办将机关、内设科室职能职责,工作人员照片、项目审批流程、财务拨付程序等制作成了公示牌挂于办公室入口醒目处,并通过网络进行公开,每次下达项目计划的文件、项目建设进度图片也通过网络对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要求乡镇将计划下达情况、贫困户评定情况在村社进行公示。此外,我办在项目申报、计划下达、资金安排等方面严格推行班子成员全体研究决定制度,按照规定程序运作,不搞“一言堂”,提高了工作运行的透明度,保证了全体领导干部良好的清正廉洁形象。

二是按照区委统一安排部署,对我办党员干部全部实行亮牌上岗。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起好带头作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对于来单位办事的人民群众,要按首问负责制的要求积极主动招呼群众,并安排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本单位业务和综合素质强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对前来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事务或咨询、反映情况、履行协作职能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办事员做到热情周到、首问必答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承办人因公不在岗的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做到来人有人管、事情有人办、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待、推诿延误。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对承办的扶贫资金补助申报、公共服务事项、日常政务活动必须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和行业特点要逐岗位、逐环节、逐项目确定标准时限明确办理事项、办理机构、责任岗位、办理流程和监督电话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告知接受群众监督。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办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筹安排,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在各扶贫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强化法制意识,强化政务工作的公示公开,加强业务工作人员技能提升,确保法治政府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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