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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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鸭江镇人民政府

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5149)要求,经研究,现将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计划下达

(一)支持范围。主要投向欠发达地区,并向原深度贫困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地区以及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地区倾斜。

(二)受益对象。包括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因灾需赈济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三)建设领域。包括《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明确的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其中,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通乡通村道路、巷道和入户路硬化,农村漫水路、漫水桥、小型桥涵修建,护坡护坝、山坪塘(蓄水池)、排灌沟渠和小型堤防修复,土地整理、田间道路改造等,对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予以倾斜支持。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小型蔬菜大棚、畜禽圈舍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农牧业产业园区、农场和林场林区内的土地整理、水利灌溉和生产道路等附属设施建设等。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等资产,也不得用于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工作任务,由地方政府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及社会帮扶资金、企业投资等予以支持。

三、组织实施

按照以工代赈有关要求,以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强化定期调度和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专项资金项目落地见效,切实带动低收入群众务工增收。

(一)加强群众务工组织。严格落实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招标采购与非招标采购的衔接,支持以工代赈、村庄建设、造林种草等领域项目采用灵活方式发包”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应尽量简化发包程序、依法不招标。对于依法不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要结合本地实际改革项目承接方式,由鸭江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业主,将项目灵活发包区级政府领办的建设公司,由上述主体直接组织当地群众承接项目建设。要大胆创新动员当地群众参与以工代赈项目的劳务组织模式,充分组织本镇本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业主单位和项目所在村村民委员会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

(二)严格劳务报酬发放。要严格落实《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达到30%以上,劳务报酬按月通过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督促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三)拓展多种赈济模式。充分复制推广“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模式做法,在严格落实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的基础上,全面拓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等新赈济模式。

、加强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项目监管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项目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告。

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业主单位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10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时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市发展改革委将每月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监测情况将作为后续安排资金计划的重要依据。

、绩效目标

支持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占中央投资的比例高于30%的基础上,广泛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增收。业主单位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市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其他有关要求

要进一步坚守以工代赈政策初心,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要加快推进项目组织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积极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优先吸纳带动返乡农民工、农村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体就业增收,并适时组织对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核查。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将对相关区县、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开展约谈,采取通报、暂停或缩减年度投资等方式予以约束惩戒。

附件:1.武隆区2025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武隆区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武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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