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武隆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服务中心为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以下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负责落实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负责塑料污染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循环经济发展等工作;协调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负责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有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推动落实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划和政策;负责生态环境领域项目策划包装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协助申报资环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负责全区碳达峰碳中和、节能目标和控制能源消费评价考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项目单位采取节能措施的监督检查、统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监督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为重庆市武隆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服务中心,无下属机构。
(三)机构改革情况
2024年7月,整合区发展改革委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和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设立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服务中心,为区发展改革委所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4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2.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342.3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42.3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由整合区发展改革委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设立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服务中心,为区发展改革委下属事业单位,我单位于2025年开始为新增预算单位。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4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66.36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5.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5.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5.3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342.3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42.3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2.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31万元,比2024年增加34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31万元,比2024年增加342.3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51.37万元,人员经费增加290.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未独立预算以及2025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单位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4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保持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未独立预算以及2025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未独立预算以及2025年无公务接待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1.38万元,比上年增加51.37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由整合区发展改革委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设立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服务中心,为区发展改革委下属事业单位,我单位于2025年开始为新增预算单位。
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财政拨款项目0个,金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熊孝伟 联系方式:023—77723737
重庆市武隆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服务中心
2025年3月3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