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0349/2019-10169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19-01-31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01-31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一、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区政府组成部门,是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二)负责监测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责任。(四)承担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五)研究对内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六)研究能源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能源节约和新能源开发问题,拟订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十)研究制定全区价格改革计划和价格总水平的调控方案;负责主要农副产品、工业品和房地产的成本调查;负责对涉案及委托的标的物进行价格鉴定、论证、评估。(十一)在区级层面组织编制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总体规划。(十二)参与国防动员工作,具体承担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十三)承办区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武隆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武隆委发〔2019〕2号)要求,将区商务局的有关粮食方面管理职责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价格监督检查职责、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重大项目稽察职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职责划出。目前,正按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职责调整,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

(二)机构情况

1.机关内设12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规划科、经济体制改革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工业发展科、农村经济发展科、社会发展科、招投标管理科、价格管理科。

2.单位下设6个未单独核算事业单位,分别是武隆区能源办公室、武隆区节能监察中心、武隆旅游支线机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武隆区经济信息中心、武隆区价格认证中心、武隆区页岩气开发建设协调办公室。

3.派出机构一个,即物价检查所。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9.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9.26万元,比2018年增加119.99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964.26万元,比2018年增加199.9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人员工资福利等自然增长。主要用于保障区发改委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565万元,比2018年减少8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暂未申报校地合作经费。

主要用于重大项目储备可研编制;推动风电、页岩气、白马航电枢纽、仙女山轨道交通等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农本调查、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综合审批服务中心建设以及涉农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等。

本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61万元,比2018年减少9万元,降低1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一致;公务接待费41万元,比2018年减少9万元,降低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一致。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35.9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采购预算总额28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6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价格执法车1辆,2019年无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预算公开信息反馈渠道及联系方式。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何小双;联系电话:023-77709956。

附件: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预算公开表

      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预算公开表.xls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30日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