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区政府组成部门,是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二)负责监测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责任。(四)承担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五)研究对内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六)研究能源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能源节约和新能源开发问题,拟订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以及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十一)研究制定全区价格改革计划和价格总水平的调控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国务院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协调、管理、引导人民生活必需品、自然垄断经营商品、重要的公用事业、重要的公益性服务等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全区价格与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负责主要农副产品、工业品和房地产的成本调查;负责对涉案及委托的标的物进行价格鉴定、论证、评估。(十二)组织编制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总体规划,承担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十三)参与国防动员工作,具体承担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十四)承办区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下设武隆区能源办公室、武隆区节能监察中心、武隆旅游支线机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武隆区经济信息中心、武隆区价格认证中心五个事业单位。
武隆区能源办公室:由区政府于2009年批准设立,为发改委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区委、区政府谋划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当好参谋,编制全区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能源开发工作计划,做好全区能源供求总量的预测和平衡;策划并推进全区重大能源项目的前期工作;做好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的衔接、协调和监管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武隆旅游支线机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区发改委下设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武隆区旅游支线机场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武隆旅游支线机场的综合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等;负责武隆旅游支线机场建设审批、技术论证等工作;负责建设期征地拆迁、移民搬迁等工作。
武隆区经济信息中心:为区发改委下属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建立全区经济信息网络,通过网络收集、储存、传递各种经济信息;开展经济预测工作,为全区国民经济宏观管理和工农业生产部门提供可靠的经济信息;及时准确地提供全区、全市和国家各种产业和市场经济信息,为区委、区政府研究、分析和制定重大经济决策提供依据;逐步建立数据库和资料档案,为预测工作提供基础资料;组织全区经济信息交流、传递,培训经济预测人员。
武隆区价格认证中心:为区发改委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接受当事人委托,对拆讼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认证。接受当事人委托,进行价格纠纷调解;接受市场主体提出的各类有形无形资产、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认证。主要包括依法对国有资产、房产、地产价格的认证,对各类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价格的认证,对抵押物、拍卖物、过期无主物、留置物及保险理赔索赔等物品价格的认证,对需要认证的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认证等。接受单位或当事人委托,对各类中介价格评估机构的结论进行认证;面向社会为生产经营者等各类组织和公民提供关于价格政策法规、市场行情、价格预测等咨询;接受委托,为部门、行业或企业的调定价工作提供前期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咨询;为政府价格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服务;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委托,做好有关价格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内价格认证中心的业务工作;办理其它涉及价格的事务性工作。
单位共有行政编制36名(含行政工勤编制4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4名),事业编制22名。现有行政在职人员30人(含工勤人员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4名),事业人员16人,退休干部14人,单位负担遗属人员1人,在编在用小车3辆。
区发改委本级及其下属的武隆区能源办公室、武隆区节能监察中心、武隆旅游支线机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武隆区经济信息中心、武隆区价格认证中心五个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统一纳入武隆区发改委2018部门预算。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9.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9.27万元,比2017年减少660.32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764.27万元,比2017年减少99.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本单位通过公开招录和考调新增工作人员5名,2016年末工资标准提高等。主要用于保障区发改委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645万元,比2017年减少56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专项业务经费预算比上年大幅度下降。
主要用于与西南大学开展校地合作;仙女山机场建设协调指挥部运行经费;重大项目储备可研编制;推动风电、页岩气、白马航电枢纽、仙女山轨道交通等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农本调查、市场价格监测工作以及综合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等。
本单位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70万元,比2017年减少2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50万元,比2017年减少2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2.1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采购预算总额2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45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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